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刑事行政 > 公安国安 > 正文

法律知识

城里老板到农村购地建房合法吗

 2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5-08 14:42:33
导读:案例: 我是湖南省湘乡市一位普通农民。我村有一块山清水秀的好地方,约两亩地,被城里一位老板看上,他以每亩4万元、共计8万元买走,准备建私人豪宅。请问他的做法是否合法?私人建豪宅可以到农村征地吗? 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城里老板如果是城镇居民,到你们村买地建豪宅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案例

    我是湖南省湘乡市一位普通农民。我村有一块山清水秀的好地方,约两亩地,被城里一位老板看上,他以每亩4万元、共计8万元买走,准备建私人豪宅。请问他的做法是否合法?私人建豪宅可以到农村征地吗?

 

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城里老板如果是城镇居民,到你们村买地建豪宅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1999年颁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2007年12月11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向政府部门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关于你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进行,并给集体和农民个人补偿后,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用具有下列特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只有国家在行使公权力时,才能享有因国家建设之需要依法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即国家建设需要或是公共利益需要。因此,个人没有权利在农村征地,也不能以建豪宅的名义买地。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