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们关于在传销的问题上具有怎么样的认识呢?刑法的第224条中如何进行规定的呢?中国法律网律师全面解析,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 |
我们关于在传销的问题上具有怎么样的认识呢?刑法的第224条中如何进行规定的呢?中国法律网律师全面解析,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修正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读】目前,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严重。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此次修正,适应新形势,增加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犯罪的规定。
这一新增规定,主要是打击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而不是普通的传销人员,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
传销是通过发展上下线、拉人头牟取非法利益的,这种靠拉人头牟利的方式根本不是资本运作。虽然传销与非法集资都是违反国家法律,不受政府保护的,但因资本运作披上了更具诱惑性的外衣,所以更容易获得相信,因而很多传销组织都假借资本运作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目前很多自称资本运作的都实质上是非法传销,进入之后组织都会对人员进行洗脑,使其相信这一方式的合法性和将会产生的高额利润,很多资本运作吹嘘得到了国家政府的支持,基本上是欺骗性的谎言,只是为了拉拢更多的人进入。辨认时只要认清其是否靠拉拢人头牟取非法利益的即可。
1040阳光工程概念
1040阳光工程又称连锁销售也称为"自愿连锁经营业". "合伙私募"或者"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是国家在1998年4月18日取缔传销之后于同年5月12日引进的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引进这种模式的意图:就是在我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全面开放直销业之前迅速发展中国的民族直销企业,培养民族直销人才,连锁销售就是以产品为纽带,以推广直销文化、培养直销人才为目的的一种营销方式。连锁销售是在中国直销市场还未成熟而又必须开放直销业这一特定社会时期产生的一种市场营销模式,在经济学范畴称为连锁经营,在市场运作过程中称为连锁销售。
工程简介
打开北海“资本运作”的潘多拉魔盒,其实质是一群“三高”人员共同谋布的新式传销。相较于以往传销,云聚北海的传销者,明显具有“高收入、高学历、高情商”的特征,他们利用2月28日通过的《刑法》第七部新增补的漏洞进行大肆宣传来套取更多投资者,而他们的掳获目标,也多是全国各地“成功人士”“优秀人才”,其中不乏离退休的政企干部。传销正在这里变异,走向高端。像一颗迅速膨大的毒瘤,北海的“1040工程”已侵害到北部湾的经济和社会肌体,公安部展开飓风行动后北海传.销得到一定遏制,广西的省会南宁成为了新的重灾区。
1040阳光工程内幕
1040阳光工程里面分为五个级别,从下到上依次是E(实习业务员)、D(业务组长)、C(业务主任)、B(业务经理)、A(高级业务员)
分别是直接提成、间接提成和销售补助。
律法网律师认为“1040阳光工程”传销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即传销活动,在全国范围有八个活动地点,南宁、武汉、合肥均有活动。不法传销人员表示这是个被国家暗中支持的资本运作项目,只要每个入股的人投入6.98万元,然后再拉29个人入股,就能获得1040万元巨款。
律师提醒广大市民:这种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否则会深陷传销泥潭不能自拔,最后只能是害人害己,竹篮打水一场空。同时,市民要尽到公民义务,提醒周围的人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当地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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