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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药师存丈夫尸体7年 构成侮辱尸体罪吗

 2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5-24 11:19:35
导读: 事件回顾: 据韩国《中央日报》5月22日报道,韩国的赵女士(47岁)因把7年前去世的丈夫尸体保存在家中而被立案调查,但警方日前判断赵女士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赵女士的职业是一名药师,其丈夫2007年因肝癌去世,从丈夫去世到去年12月的七年时间里,赵女士一直将丈夫的尸体放置在家中客厅保存。 警察赶到赵...

       事件回顾:


       据韩国《中央日报》5月22日报道,韩国的赵女士(47岁)因把7年前去世的丈夫尸体保存在家中而被立案调查,但警方日前判断赵女士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赵女士的职业是一名药师,其丈夫2007年因肝癌去世,从丈夫去世到去年12月的七年时间里,赵女士一直将丈夫的尸体放置在家中客厅保存。
       警察赶到赵女士家中进行搜查的时候,尸体就躺在客厅的地上,还像正在睡觉一样盖着被子。尸体并没有腐烂,而是接近干尸的状态。赵女士向警方表示,自己和子女们会每天对着尸体说话,出门前还会跟尸体打招呼,跟以往没有任何不同,这让在场的警方很难接受。赵女士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我从未觉得丈夫已经死了,希望他可以活过来”。而赵女士的弟弟向警方透露,赵女士无法接受丈夫去世的事实,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精神疾病。警察表示,赵女士把已故丈夫的尸体保存得十分干净,虽然尸体进行过特殊的药物处理,但并没有腐烂,所以很难给赵女士定为弃尸罪。
       保存丈夫尸体,构成侮辱尸体罪吗?

       律师点评:

       盗窃、侮辱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所以,韩国妻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尸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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