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黄牛”倒票行为的法律处罚,2005年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五日拘留和一千元罚款... |
关于“黄牛”倒票行为的法律处罚,2005年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五日拘留和一千元罚款的处罚上限,与卖出一张“黄牛票”的巨额利润相比,违法成本远低于其获得的巨大利润。违法成本低、利润诱惑高,况且在通常情况下,处罚也是形同虚设,于是“黄牛”团伙的日益活跃也就不难理解了。
“黄牛”屡禁不绝,“黄牛票”总有市场,是因为“黄牛”所贩卖的文化演出门票目前仍属于稀缺资源,因此,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繁荣文化市场,向市场输出更多更好的演出,改变供不应求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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