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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明日实施 没办行政许可禁止开展劳务派遣

 4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6-30 9:12:28
导读:没办行政许可禁止开展劳务派遣以前,《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低,只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即可,没有赋予劳动行政部门有效监管手段,导致劳务派遣公司飞速增长,一些皮包公司不给劳动者买社保,难以承载相应法律责任。考虑到劳务派遣单位是经营劳动力的特殊用人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参照市场经...

 

没办行政许可禁止开展劳务派遣

以前,《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低,只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即可,没有赋予劳动行政部门有效监管手段,导致劳务派遣公司飞速增长,一些皮包公司不给劳动者买社保,难以承载相应法律责任。

考虑到劳务派遣单位是经营劳动力的特殊用人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参照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决定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

人社部出台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按规定,从去年7月1日起,不管是之前还是之后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必须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在广东,对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一年的过渡期。到今年7月1日前,若劳务派遣单位在此期间未能申请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将不能开展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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