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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印花税缴纳,实际案例分析

 6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7-15 10:04:26
导读:案情简介】王先生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没有留下遗嘱,王先生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了该房产,该房产按市价大约为30万元。对于继承该房产是否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王先生特来向律师咨询。【律师法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案情简介】


王先生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没有留下遗嘱,王先生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了该房产,该房产按市价大约为30万元。对于继承该房产是否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王先生特来向律师咨询。



【律师法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但2006年0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该通知规定,今后不论是否法定继承人,其受赠的房产都要征收契税。目前,房屋赠与按该房屋市场价的3%征收契税。以一套现值3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子女继承免征契税,今后就得交纳9000元契税。 



对于印花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受领权利证照的人都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其税率为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即150元。




【法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关键词:继承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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