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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拆迁款还可以分吗

 8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15-07-18 16:29:21
导读: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如果有您的份额,可以主张分割,但孩子在哺乳期,您无权主张离婚。详谈电话联系。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

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如果有您的份额,可以主张分割,但孩子在哺乳期,您无权主张离婚。详谈电话联系。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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