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些大公司有一条“恋爱禁令”,若发现公司两人谈恋爱,必须有一方离开公司,否则两人全部辞退。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定州婚姻家庭律师王玉青解答:《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上述法律规定表明,公民有权自己做主决定其婚姻状况,即是否恋爱... |
有些大公司有一条“恋爱禁令”,若发现公司两人谈恋爱,必须有一方离开公司,否则两人全部辞退。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定州婚姻家庭律师王玉青解答:《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上述法律规定表明,公民有权自己做主决定其婚姻状况,即是否恋爱、结婚等,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制和干涉。该公司通过发布“恋爱禁令”限制企业员工之间的恋爱、结婚,以辞退为要挟,迫使员工放弃自己的婚恋自由,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公民婚姻自由的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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