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其中住院生产费用是由医院在结帐时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正常生产:一级医院1700,二级医院1800,三级医院1900; 剖宫产:一级医院3500,二级医院3700,三级医院3800; 门诊部分和生育津贴都需要通过单位报销,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 |
其中住院生产费用是由医院在结帐时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正常生产:一级医院1700,二级医院1800,三级医院1900;
剖宫产:一级医院3500,二级医院3700,三级医院3800;
门诊部分和生育津贴都需要通过单位报销,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会给)及复印件
4.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两份
5.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两份
6.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7.医院检查的交费凭证(收据和小白条)
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
门诊部分实报实销最高报销1400元
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晚育津贴的申领: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并加盖男方所在单位的公章;如男方享受晚育奖励津贴,女方单位还应携带生育女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社保经(代)办机构将晚育奖励津贴支付给女方单位。
办 理 生 育 津 贴 须 知
一、所需材料
参保人员或配偶分娩: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3)非北京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5)《结婚证》或《离婚证》 原件、复印件 (6)出生证明
(7)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的,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8)身份证 参保人员引、流产: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非北京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 (5)身份证
注:1、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军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材料
2、《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申领人开户姓名、申领人开户账号、申领人开户银行名称、 行号四项暂时不填写
二、办理时间:每月1—20日 (从生育月份算起的第三个月开始办理,如1月生育或引流产,最早3月份可办理生育津贴 ) 三、如夫妻双方均有生育保险的,晚育津贴可选择按男方或女方的缴费基数计算:
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晚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 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四、参保职工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
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五、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
1、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
增加30天。
2、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3、女职工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加计算。 六、难产的确定: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
七、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八、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1、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 3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应当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用人单位为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应当按月全额发给个人,其中生育
津贴高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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