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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节婚姻纠纷时应该遵守哪些原则

 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7-28 16:43:23
导读: 1、合法性原则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2、自愿性原则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3、保密性原则 诉前调解并不要求事实清楚,是非...

 1、合法性原则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2、自愿性原则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3、保密性原则

  诉前调解并不要求事实清楚,是非分明。因此,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对一些敏感性、保密性的内容可以避而不谈,在调解过程及协议书中也可不予明确。比起审判公开的特点,调解的保密性满足了一些当事人不愿意将那些纯属私人事务、私人信息公之于众的需求,避免了因审判公开将私事外扬而可能陷入的窘境和带来的伤害。

  4、快捷原则

  诉前调解较诉讼调解更应当快捷、简易,一旦调解破裂,不应拖延而迅速转入诉讼程序,这种程序的转换应确定时限并由法院自动完成,当事人无需另行申请。

  5、节约原则

  对于起诉至法院而选择诉前律师调解的,调解成功后,避免了当事人诉讼到法院后产生的与诉讼相关的费用,另外,诉讼的时间比较长,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

  经过律师调解的案件,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书。

 

关键词:婚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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