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区分 1、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发生在当事人土地交易过程中,一旦交易完成,土地转让行为也就告终,接下来的是受让方占用和使用土地的行为。笔者认为,受让方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属非法占用土地,而受让方继续使用原建筑物的虽属违法,但不应界定为非法占用土地。 2、非法... |
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区分
1、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发生在当事人土地交易过程中,一旦交易完成,土地转让行为也就告终,接下来的是受让方占用和使用土地的行为。笔者认为,受让方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属非法占用土地,而受让方继续使用原建筑物的虽属违法,但不应界定为非法占用土地。
2、非法转让土地后,受让方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仅构成非法转让土地,而且还构成非法占用土地。因为非法转让土地与后来的非法占用土地是当事人(受让方)实施的两种独立的行为,属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应对两种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分别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非法转让土地行为被发现时,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就不能再对该行为进行处罚,但仍可对受让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处罚。
3、非法转让土地后,受让人继续使用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则只构成非法转让土地行为,不构成非法占用土地。因为受让土地后,受让方只是对原土地及其建筑物的使用,并没有实施占用土地的行为,这种转让在没有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引发了后来的违法使用土地。后者的违法使用是由前者的非法转让而导致,按照法条竞合择重原则,只能对非法转让土地进行处罚,这也是一事不再罚的法律精神的体现。
播放数:609
播放数:542
播放数: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