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正义网安徽8月4日电(通讯员 周静雅 张丁丁 刘丽莉)翻墙入户偷东西,没找到值钱的,吃东西又洗澡,被主人逮个正着。近日,安徽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此名被告人陈闵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据悉,此案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后,安徽省首例入户盗窃不受刑事起点数额限制的获判案件。... |
正义网安徽8月4日电(通讯员 周静雅 张丁丁 刘丽莉)翻墙入户偷东西,没找到值钱的,吃东西又洗澡,被主人逮个正着。近日,安徽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此名被告人陈闵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据悉,此案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后,安徽省首例入户盗窃不受刑事起点数额限制的获判案件。
21岁的陈闵,埇桥区大店镇人,2009年分别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一次。
2011年5月8日晚8时许,陈闵在埇桥区大店镇月牙街溜达,看到一户人家没有灯光,就从东墙翻进院子。感到饥饿的陈闵先进了厨房,吃了主人剩下的油饼稀饭,吃完饭,将菜橱上的半包“黄鹤楼”香烟和一个打火机,装进了口袋。然后进了卧室,翻动橱柜,也没找到值钱的东西。心有不甘的陈闵索性又进入卫生间洗澡,刚刚冲湿头发,就听大门有动静,上衣都没来及穿好慌忙跑出。回家的女主人在黑暗里看到卫生间有个小伙子出来往院子里跑,当时还以为是自己家人,走到卫生间看到洗衣机上有外人的毛衣和衬衣,猛然反应过来家中进了小偷。女主人立即给丈夫和儿子打电话,不一会,主人的儿子和其同学赶回家中,在院内找到四轮机旁躲藏的陈闵,遂报警。
检察官提醒: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据此法条,对入户盗窃的,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再受盗窃数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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