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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撞伤老人无钱付医疗费,情急之下劫持女医生被判刑

 1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08-04 17:21:14
导读:新华网武汉3月6日电(记者李劲峰)因为害怕承担被撞伤者的医药费,18岁的武汉一高校学生陈某在医院拿起水果刀架在值班女医生的脖子上。武汉市中院5日二审认定陈某犯绑架罪成立,裁定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去年5月18日,陈某骑自行车返校途中将老年妇女樊某撞伤,与其家属一同将伤者送至医院,伤者拍...

新华网武汉3月6日电(记者李劲峰)因为害怕承担被撞伤者的医药费,18岁的武汉一高校学生陈某在医院拿起水果刀架在值班女医生的脖子上。武汉市中院5日二审认定陈某犯绑架罪成立,裁定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去年5月18日,陈某骑自行车返校途中将老年妇女樊某撞伤,与其家属一同将伤者送至医院,伤者拍片确诊为骨折需住院治疗。因陈某当时身上没钱缴纳住院押金,樊某儿子李某催促陈某找人筹钱,并要扣押其身份证。
    情急中,陈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刺向李某胸部,将其刺伤。当李某等人追赶陈某时,陈某冲入医生办公室,持刀将值班女医生段某劫持欲逃离现场,被接到报警后赶至现场的公安民警包围。陈某以人质安全为要挟,要求警方提供车辆让其逃离,逃至一偏僻路段时,被特警制伏,段某安全获救。
    武汉中院认为,陈某骑自行车将他人撞伤,在医院诊治期间,为离开现场,持刀将医院女医生劫持为人质,在与民警对峙期间,陈某始终将刀架在人质的脖子上,对人质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实质性的威胁,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绑架罪对其定罪处罚。
    据承办案件法官介绍,绑架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暴力型犯罪,陈某犯罪时刚满十八周岁,一时冲动导致犯罪,其绑架行为没有给人质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且归案后亦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因此可认定陈某犯罪情节较轻,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同时考虑到陈某被捕前是在校学生,无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困难等因素,判处人民币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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