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非警务活动的危害表面看来非警务活动是警察在执行公务,参与其它或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或为百姓解决困难等等。实际上非警务活动危害很大,越权、越职,弊远大于利,非凡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法制的不断完善,如不认真对待,加强调研,采取针对性措施,将越发严重影响公安机关行使司法行政职能,弱化公安机关履行职责。(... |
非警务活动的危害
表面看来非警务活动是警察在执行公务,参与其它或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或为百姓解决困难等等。实际上非警务活动危害很大,越权、越职,弊远大于利,非凡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法制的不断完善,如不认真对待,加强调研,采取针对性措施,将越发严重影响公安机关行使司法行政职能,弱化公安机关履行职责。
(一)占用警力
非警务活动占用相当警力,耗费民警精力。扣除准机关及其他处室存在机关化的工作模式的民警,一线民警为数不多。尤其是在现实治安形势条件下,基层警力明显紧缺,工作任务重,劳动强度大,许多基层单位经常用加班加点来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确实存在非警务活动占用警力问题,非警务活动与警务活动争警力,部分警力投向偏离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主方向,履行了自身之外的职责,使主责司法活动受到影响。非警务活动不但占用警力,也耗费了民警精力和体力。
(二)弱化职能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对敌人专政和对人民民主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职能。现实斗争的严重性要求强化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社会治安问题仍是社会热点问题,刑事案件的发案仍呈增长趋势,公安机关的维稳责任重大,任务十分繁重,不仅要预防制裁和惩处对公民合法权益侵害的行为,而且要严格依法办案。由于非警务活动占用警力,分散警察工作精力,分流了战斗力,警力投向没有全部放在刀刃上,部分警力做了职责之外的工作,弱化了公安机关职能。
(三)服务“错位”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动准则,是公安保卫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全部司法活动都是为人民服务,履行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有困难找民警也是给民警提供了为人民服务的现实机会。然而,服务与服务不同,不应由民警承担的工作就不应该从其它部门转嫁给公安机关,群众能够自我克服的困难也不应占用公安警力,非警务性服务挤占了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的警力,公安机关是国家暴力机构之一,工作性质有自身的非凡性,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因治安问题引发的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治安问题是热点问题之一,刑事发案多,这才是警力的投向。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在这些问题上大做文章,下功夫,投警力,是最好最大的服务,主业做不好,其它非警务服务不会得到更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由于一些人对服务理解的错位,错误的把某些非警务服务与密切党群关系联系起来,把非警务服务说的多,唱得响,以致于许多群众不论什么事都找警察,个别部门的一些非治安问题找派出所,派警占用警力,不去说你服务意识淡化,服务态度不好。现实中这种对服务理解的错位,对公安机关履行职能,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很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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