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刑事行政 > 公安国安 > 正文

法律知识

网络警察巧破“伪基站”案

 8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08-06 11:16:44
导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用来交流、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但同时网络犯罪也随之而来。于是,公安机关一个新警种——网络警察诞生了。网络警察,在中国正式的名字应该是国际互联网安全监察专业警察。它的诞生也是社会发展、技术提高有效打击犯罪的必然要求。近日,记者走进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零距离与网...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用来交流、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但同时网络犯罪也随之而来。于是,公安机关一个新警种——网络警察诞生了。网络警察,在中国正式的名字应该是国际互联网安全监察专业警察。它的诞生也是社会发展、技术提高有效打击犯罪的必然要求。近日,记者走进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零距离与网络警察进行了接触。

  有勇有谋,破获 “伪基站”案

  由于犯罪的特殊性,网络警察既要拥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又要具备一定的案件办理经验。他们或许没有过人的擒拿本领,从外表上看更像是科研机构的知识分子,但他们却拥有一个装满尖端科技的头脑,对计算机、网络及通讯工具了如指掌。

  5月15日,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网安大队接淄博桓台县公安局通报:该局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伪基站”的案件过程中,发现一台“伪基站”设备通过物流销至威海。接到该线索后,网安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并在市局网安支队、竹岛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15日16时许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广告公司负责人)、王某抓获,并当场查获“伪基站”1台及做案用笔记本电脑1部。

  经查,韩某以营利为目的,为招揽业务,替公司客户发布商业广告,于今年4月份通过互联网联系到销售“伪基站”的厂家,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伪基站”设备,并多次在其办公室使用该设备群发信息,5月14日,韩某又指使王某驾车携带设备到荣成等地群发信息。5月15日网安民警连夜对扣押的伪基站设备进行电子取证,经核查,该二人共群发信息数量达20余万条,严重干扰了通信用户正常运行,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目前,该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受到法律严惩。

    7月21日,市民王某江到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03年9月,乳山市某法律咨询服务部于某军(已被注销律师从业资格)声称自己是律师,其代理的部分民事诉讼的原因需要申请法院查封被告人的财产,原告为此应缴纳保证金,希望王某江垫付保证金, 由于某军交到法院,并由乳山市人民法院出具以王某江名义交纳的正规收据,用款期限三个月,所得收益两人比例分成。2013年9月3日,两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开始了合作,此后的三个月内,于某军先后多次提供9份缴纳保证金申请书和17份伪造的乳山市人民法院预收费专用收据共骗取王某江171.74万元,赃款用于偿还欠款或放高利贷,给王某江造成巨额损失。  

  接报后,环翠分局领导感到案情特别巨大、性质非常恶劣,必须将之绳之以法,维护法律的尊严。8月7月,民警在乳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力协助下在位于乳山市青年路的“某法律咨询服务部”将犯罪嫌疑人于某军抓获。

  在审讯进展困难的情况下,环翠公安侦查员考虑能否通过电子证据来确认9份申请书邮件是于某军提供的。要想看于某军的邮箱邮件必须先得到于某军的邮箱号码和密码。证实于某军发电子邮件所用的QQ邮箱号很快,但对邮箱密码的问题,于某军很狡猾,多次给出错误的密码,无法打开邮箱。办案民警不气馁,后在环翠分局网安大队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地打开于某军邮箱,并从其邮箱中提取、固定涉案电子邮件,为案件侦破提供了一份有力的证据。9月12日,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捕。

  人在网络,同样要守法

  在很多人眼里网络是一个自由的空间,可它并不是无序的。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使用着网络即时通讯工具,并不完全是为了消遣,有时候也会真情流露。往往,真实的信息就会在与对方的聊天中泄露。 而网络毕竟又是一个虚拟的空间,这种远距离的沟通方式远不如现实中那么直观,所以,当真实的信息泄露后,麻烦也可能会出现。

  根据环翠警方的了解,威海曾发生过多起因在聊天过程中,泄露真实信息而被他人骚扰的案例。一名女士,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她的网友,结果对方将她的手机号码公布在网上,并打上了“一夜情”的标签。该女士受到一些心怀不轨者的无端骚扰,对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后来,网安部门介入了调查,无德网友受到了依法处罚。

  为了呼吁网民加强自身的安全观念,今年以来,环翠网警还通过传媒发布了若干“网络心防”方面的预警信息,如防范不法购物网站、反击流氓软件和防范抵御一些特色病毒的内容。

  “现在很多用户缺乏网络安全意识,对自己的计算机安全疏于管理,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其安全防护能力极为脆弱,将留下很大隐患。”环翠分局网络安全大队大队长艾其华告诉记者,“虽然在互联网上有一些感染性强的病毒会使用户感到束手无策,但还是首先要有‘心防’的观念,很多人认为网络与现实脱节,而可以为所欲为,其实这是错误的想法,在网络上也要注意尊重他人,不仅仅要在现实生活中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在网上同样要遵纪守法!” (陶遵臣 王晓青)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