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法律知识

空巢父亲自愿赠人房产 儿子起诉索回被驳回

 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法帮网  发布时间:2015-08-06 16:06:06
导读:空巢父亲自愿赠人房产 儿子起诉索回被驳回 福建连城县人民法院4日披露,该县黄某育有一子黄某某,常年在外经商,对年老体弱的老父亲不管不问,也没有任何精神上的关心。黄某的生活起居一直是他一个去世老战友的儿子江某照顾。为感谢其多年的照顾,2013年6月黄某将房子赠送给了江某,并签订了赠予合同。2014年1...

空巢父亲自愿赠人房产 儿子起诉索回被驳回
  福建连城县人民法院4日披露,该县黄某育有一子黄某某,常年在外经商,对年老体弱的老父亲不管不问,也没有任何精神上的关心。黄某的生活起居一直是他一个去世老战友的儿子江某照顾。为感谢其多年的照顾,2013年6月黄某将房子赠送给了江某,并签订了赠予合同。2014年12月黄某去世,黄某某得知房子被父亲赠予江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撤销赠予并将房子归还。
  连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与江某签订的赠予合同合法有效,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黄某某要求撤销赠予,但未提供证据证明江某有欺诈、胁迫或与黄某有恶意串通等致使赠予无效的行为,黄某某要求撤销赠予的诉请无法律依据。据此,一审判决驳回黄某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自愿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空巢”老人因缺乏子女的关心而容易产生心理失调症状,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作为儿女应当多尽孝道,多从精神上关心老人,常回家看看,莫待“子欲养而亲不待”,抱憾终身。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