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刑事行政 > 公安国安 > 正文

法律知识

骗购外汇罪的行为方式

 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好搜百科  发布时间:2015-08-11 13:33:33
导读:其行为方式有如下几种形式: 1、使用伪造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等骗购外汇;2、重复使用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骗购外汇; 3、以其他方式使用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骗购外汇。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其行为方式有如下几种形式:
1、使用伪造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等骗购外汇;
2、重复使用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骗购外汇;
3、以其他方式使用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骗购外汇。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以骗购外汇为目的,故意实施伪造、变造的海关凭证、单据获取外汇,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骗购外汇罪,刑法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凭证、单据: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骗购外汇罪5%以上30%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5%以上30%以下的罚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5%以上30%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