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经常实施家庭暴力的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作为请求法院判处离婚的理由。同时,对于经常受到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来说还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对方赔偿有关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费,此即所谓的离婚赔偿。但是,经常会遇到有很多当事人虽然经常受到家庭暴力的折磨并且可以一一道来,但就是拿不出有力...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经常实施家庭暴力的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作为请求法院判处离婚的理由。同时,对于经常受到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来说还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对方赔偿有关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费,此即所谓的离婚赔偿。但是,经常会遇到有很多当事人虽然经常受到家庭暴力的折磨并且可以一一道来,但就是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加以证明,从而加大了离婚诉讼的难度。所以,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最好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不仅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而达到离婚的目的,而且还能多获得离婚赔偿。
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巩固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一)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
(二)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三)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总之,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实质上是一个复原家庭暴力原状的过程。无论是物证、书证还是证人证言,只要能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只要举证合法,程序完备,都可以作为证据,以此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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