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被强迫的婚姻是否可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若被贩卖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法院提出,但超过一年的法定期限,则不能撤销。无效婚姻和... |
被强迫的婚姻是否可以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若被贩卖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法院提出,但超过一年的法定期限,则不能撤销。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有哪些?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
4、同居期间声音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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