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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处理方式 怎样合法解除同居关系

 5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9-22 16:45:54
导读:女方跟男方形式结婚。生了一个女儿。但是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结婚之后,两人感情就不和,经常吵架,甚至打架。现在已经分居很多了。男方在外打工,不回家,家里没人,就女方一个人在家带孩子。最近,我跟女方恋爱了,女方因为孩子的归属,一直没跟男方说,也不知道我们的事情,女方要如何做,才能合法的离开男方?孩子两岁多...

女方跟男方形式结婚。生了一个女儿。但是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结婚之后,两人感情就不和,经常吵架,甚至打架。现在已经分居很多了。男方在外打工,不回家,家里没人,就女方一个人在家带孩子。最近,我跟女方恋爱了,女方因为孩子的归属,一直没跟男方说,也不知道我们的事情,女方要如何做,才能合法的离开男方?孩子两岁多了,如何让女方领养到?


 1994年2月1日以前是承认事实婚姻的,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女方和男方的关系只能是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

       若怕男方纠缠,就起诉到法院,一般法院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原则如下: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所以最好起诉解决,这样少去不少麻烦,法院肯定会判解除同居关系。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的原则是: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所以尽量找一些有力的证据,来说明女方有抚养能力,一般孩子肯定判给女方。若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男方就得出抚养费。起诉时一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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