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0年在农村举行结婚仪式,没有领结婚证。2011年生一女。2012年两人分手,现在小孩归女方抚养。请问:一、男女双方是否应该就小孩抚养权问题签订解除婚约一类的协议?二、如果男女双方再与他人结婚,办理结婚证,是合法的么?还是属于重婚?第一 你们应该签订一个抚养权协议 不然以后可能会有纠纷 接处婚约... |
2010年在农村举行结婚仪式,没有领结婚证。2011年生一女。2012年两人分手,现在小孩归女方抚养。请问:一、男女双方是否应该就小孩抚养权问题签订解除婚约一类的协议?二、如果男女双方再与他人结婚,办理结婚证,是合法的么?还是属于重婚?
第一 你们应该签订一个抚养权协议 不然以后可能会有纠纷 接处婚约之类的就没必要了 可以同时签订一个解除同居关系 协议 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和孩子的处理方案
第二 即使没有任何协议 只要真的分开了 你与他人结婚也是合法的 不属于重婚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上述规定,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以1994年2月1日为临界点,作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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