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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赔偿原则及满足条件

 3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9-24 16:34:12
导读: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孩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依你所述会判给女方。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

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孩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依你所述会判给女方。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只有先补办结婚登记,才能进行离婚诉讼;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至于孩子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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