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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公证的程序 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财产公证注意事项

 45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1-22 10:34:23
导读: 关于夫妻间的财产是否需要公证,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采取自愿的原则,公证的方式效力高于未公证的协议。约定夫妻财产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避免口头约定可能产生的争议,但不能据此认定以口头约定一定不发生效力。接下来由律法网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夫妻财产公证的法律知识。 如果当事人对口头...

 关于夫妻间的财产是否需要公证,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采取自愿的原则,公证的方式效力高于未公证的协议。约定夫妻财产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避免口头约定可能产生的争议,但不能据此认定以口头约定一定不发生效力。接下来由律法网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夫妻财产公证的法律知识。

  如果当事人对口头约定没有异议,该约定应当有效,这才符合民事活动中意思自治原则。所以没有公证的财产协议只要具备《民法通则》第55条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合同自成立之时生效。换句话说,公证并不是合同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婚前财产公证是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的归属,是解决婚姻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对不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夫妻财产公证的程序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不动产的位置、产权证号、归属,上述婚前、婚后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矫正后,再在公证员面前双方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于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或婚内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

 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1、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这就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所以,双方当事人在办理公证时一定要注意,在约定的财产权属上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才能办理公证。存在纠纷,财产归属不明,债权债务不清的财产是不能做公证的。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收集关于房屋的来源、房屋的付款情况、房屋的使用、装修等相关凭证,日后真出现什么纠纷,这些证据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证明。

  3、在婚前财产公证中,很多当事人由于有婚姻失败的经历,对再婚就显得格外的谨慎,为了避免再次离婚而发生财产纠纷,对婚前的财产申请办理公证。在办理此类公证时,公证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审查财产的权属。只有搞清了财产的权属,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争议、无产权纠纷,才能使公证的协议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4、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因为这类财产协议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才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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