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婚姻家庭 > 正文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可以追回吗

 10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3-19 11:15:50
导读: 1、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是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将自己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转移、隐匿的办法将财产转移至另一方不知道的地方或他人,从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占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可以追回吗 

1、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是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将自己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转移、隐匿的办法将财产转移至另一方不知道的地方或他人,从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占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

  (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4)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5)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

  具体说来,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是不让对方知道的财产转移行为,都属于隐匿财产的行为。

  2、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了财产怎么办?

  【案例】叶女士与张先生于2014年7月协议离婚,当时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已经履行。2014年12月份,叶女士发现张先生于2013年12月曾背着自己,以个人名义购买了江滨路170平方米房屋一套,当时价值90余万元。请问:叶女士对此应怎么办?

  【分析】发生离婚诉讼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甚至编造假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叶女士可以就前夫隐瞒房屋一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此套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当然还要切记: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还应当重视收集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相关证据。

  3、离婚时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以对方隐瞒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诉请涉案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的,是否应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审判实践中,如在案证据能够证明涉案财产系在当事人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了分割。同时,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需要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对于隐匿财产的一方依法应少分,但对于另一方以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要求涉案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也不应支持。

  相关知识:离婚时如何避免对方隐匿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对购买的高档物品要保存好票据。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寻找证人。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

  6、了解对方账号,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