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法律知识

2016铁路驾照考试收费标准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全文

 10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4-07 14:37:07
导读: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国铁设备监〔2016〕10号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7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

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铁设备监〔2016〕10号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7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及《关于核发国家铁路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72号)有关规定,国家铁路局在组织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时,向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收取考试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费标准按成本补偿原则,并结合当前物价水平和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实际情况确定。

  1.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02.5元,理论考试内容包括行车安全规章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2.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实作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82.5元,实作考试内容包括检查与试验和驾驶两个科目。

  二、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费由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负责统一收取并上缴中央国库,开据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票据,考试费用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

  三、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应严格按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国家铁路局       

                                            2016年3月21日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