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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置配偶权的法律风险》

2020/12/8 11:05:32 | 陈丽帆 | 0人浏览 | 0人评论

生活中若你搁置自己的配偶权,它会引发你应享有的财产风险。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案的【裁判要旨】:关于《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一般应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抵押无效。    但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夫妻一方对房屋登记在其配偶一人名下并由其控制、支配和使用【采取默认态度的】,依法应推定其对配偶将该房屋抵押知情或应当知情。


据此,夫妻一方提出其配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与他人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无效的主张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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