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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过很多HR的来电,都问我有没有兴趣做公司专职法务,一想到这早九晚不知几点的上班时间,我就似乎看到餐桌上上一顿的剩菜,没什么胃口。
在如今这个崇尚效率、业务外包、移动办公的信息化时代,一家企业,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在选择专职法务和外部法律顾问这个问题上,是个问题。PS:大型企业均采取内部法务部门和外部律所法律顾问相配合的形式,盘子大杂事多土豪范,在此不议。
我自 2004年起在四川省成都市进入律师事务所开始专职法律工作起,从事专业法律工作十余年,服务过的、合作过的企业不知凡几。见过有企业面临经济危机,为了节省成本以为一个内部法务差不多率先炒了法律顾问的,好吧它确实每个月省了几千块顾问费,当然它也确实加速度的奔向了死亡。
诚然,一个企业内部专职法务会将全部的精力贡献给企业,随时随地随叫随到,但其自身能力的局限性决定了其为公司风险防范、危机应对的有限性。一个合格的外部法律顾问,却能够指导企业内部法务甚至行政人员行事,以其自身累积的丰富经验起到他山之石、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更简单一点说,一个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一通电话、一份法律意见书,可以为企业经营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起到对与错、是与非的决定性作用。
可以说,法务和法律顾问“差不多”,可惜,站在法律的层面上,是与非之间就只差一个“差不多”。
所以,您可以选择一个“差不多”的法务,也可以选择一个“就是这样”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