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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潍坊律师发布

作者:李志平  发布时间:2016-07-28 14:41:12  7人浏览 0人评论

山东省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潍坊律师李志平15954416066)

 根据2016年2月29日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山东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03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人均消费支出14578元,增长9.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45元,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人均消费支出19854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人均消费支出8748元,增长9.9%。 

因此,2016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为:

 一、山东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545元;二、山东省城镇年人均消费支出19854元;三、山东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四、山东省农村年人均消费支出8748元。 

潍坊律师李志平提醒: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也就是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标准每年更新一次,时间大约在阳历的2月底,各地法院事实本标准的日期一般是在阳历5月份。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与工伤赔偿标准是不同的。 

潍坊交通事故处理专家李志平律师15954416066 

潍坊律师李志平处理过的交通事故,涉及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的事故、无法确定责任的、还有部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重大交通事故,深喑《道路交通安全法》、《交强险条例》、《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保险法》、《刑法》、《诉讼法》、《潍坊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各种事故的处理的实务操作和索赔要求,深切领会车管所、交警队、保险公司、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事故处理程序和议事规则。 李志平律师组建了潍坊首个交通事故律师团,到目前为止已经发展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专业的律师团队之一,办案团队的办案范围涉及山东、河北、江苏、吉林、广西、上海等全国18个省级行政区,积累的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 潍坊律师李志平坚持“依法诚信”的办事原则,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办,极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垂询! 提前预约电话:15954416066(法律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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