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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来那么多“高富帅”:网络征婚谨防诈骗

作者:于增华  发布时间:2015-12-30 11:25:39  6人浏览 0人评论

  2011年元旦,30岁的王某在母亲的催促下,在一家婚恋网站上进行了注册。2011年底,网站上有位许姓男子引起了王某的注意。许某的个人信息显示他一直未婚,有房有车是高级白领,并且月薪过万元。随后的聊天过程中,许某表现得成熟、幽默、大方,王某便对他产生了好感。在许某的再三邀请下,王某和他见了面。

  为了表明交往的诚心,许某主动将自己的房产证、银行存折、尚未承兑的汇票单据拿到了王某面前。几次见面后,许某向王某提出正式交往的要求。两人交往后,王某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中。可就在2012年元旦期间,许某突然没了音讯。一个星期后,许某出现了。眼前的许某憔悴了许多,他向王某提出分手。许某说他在工作中犯了一个错误,导致公司损失10万元,如果他不赔上这笔钱,很可能被公司告到法院。随后,许某又向王某解释,他银行里几十万元的存款刚刚借给了一个朋友做生意,现在要不回来。现在,许某不想连累王某,便提出分手的要求。见男友对自己有情有义,王某很感动,主动拿出自己的存款9万元,之后又向朋友借了1万元交给了许某。而许某见女友对自己不离不弃,便激动地对王某承诺,他会尽快将这笔钱归还,两人结婚后,他还会把房子过户给王某。

  每次和许某约会,王某都感到很幸福。她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让两人以后慢慢回味。于是,她开始在婚恋网站的论坛上发布自己和许某的恋爱经历。很多网友看到王某的帖子后,都会留言夸赞王某遇到了好姻缘。就在王某每天发帖晒幸福的同时,有位名叫刘某的女孩对她的帖子额外留意。刘某也是通过婚恋网站找到了男友,所以王某的帖子引起了她的兴趣。虽然王某在帖子中没有提到男友的真实姓名,但刘某却发现王某男友的一言一行与自己的男友非常相似。几次聊天后,王某和刘某发现两人的男友都叫许某。最初,王某以为同名同姓只是巧合,直到刘某告诉她,许某第一次见面就把房产证、存折、尚未承兑的汇票拿给自己看时,王某才确定两人的男友真是同一个人。这时王某才想起许某向自己借的那10万元。而不出王某所料,许某也用同样的方法从刘某那里借走了3万元。

  经过一番商量,王某和刘某一起走进了公安局报案。很快,许某被抓获。让王某和刘某感到意外的是,许某不仅没有固定的职业,而且在2006年就已结婚生子,婚前一直和父母住在农村老家。结婚后他便和妻子在如皋市区租房子住,从2007年开始以做生意为由,长年离家。随后,许某来到了启东市,闲暇的时候靠上网打发时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婚恋网站,随后便虚构身份信息,以优越的条件来引起女方的注意。

  更让王某和刘某感到惊讶的是,许某欺骗的女性并不仅仅是她们两人。许某还用甜言蜜语同时让8位女性掉进了温柔的陷阱,而他从这8位女性身上共骗走了66万元。法庭上,许某辩称,那些钱都是女友主动借给他的,自己并没有犯诈骗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在婚恋网站虚构身份,隐瞒已婚的事实,骗取8位女性的存款达66万元。以虚构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且数额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13年,追缴剩余赃款归还给受害人,并处罚金20万元。许某没有提起上诉。

  【北京刑事律师析案】

  从近年来法院审理的网络征婚诈骗案件来看,同一个案件、同一个犯罪主体,往往有数个受害人,受害人可能位于不同的地理区域,诈骗范围较广。而此类骗子一般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一是编造“高富帅”或“白富美”等虚假身份,有的人甚至隐瞒自己的年龄、婚史等,在相亲网站或其他网络社交平台对受害人进行利诱;二是编造失败婚恋史或不幸生活史,通过网络聊天骗取同情;三是编造虚假身份或人际关系信息对受害人作虚假承诺,在骗取对方信任、确立交往关系后,就选择时机提出借钱周转、急需医疗、家庭遭遇变故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后便消失无踪。

  网络征婚者要认真及时核实对方身份,在征婚对象以“做生意”“家人生病”等理由借钱时,一定要认真调查真实情况,防止落入“圈套”;当受害人感觉可能已上当受骗时,应注意收集保存涉案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主动协助警方调查,既可使受害人的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又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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