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持枪绑架案中,看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作者:于增华 发布时间:2016-01-08 14:35:43 73人浏览 0人评论
2014年5月19日8时许,被告人侯某伙同江某、胡某、章某(均已判刑)经预谋跟踪被害人田某至某市某区某路48-3号楼下,持枪将其绑架至某市某区某小区一居民楼内,尔后向其勒索钱财。翌日16时许,被害人田某妻子马雪凌在某市某路阳关饭店附近将50元人民币交给被告人侯某后,江某、胡某、章某将被害人田某放走。被告人侯某分得人民币30万元,被其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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