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影视剧情 > 国内影视 > 正文

法律资讯

好大一个家李婉华扮演者刘蓓个人资料 刘蓓主演的电视剧有哪些

 923人浏览  1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8 16:14:50
导读:李婉华|演员刘蓓服装店老板娘。要强、生活有品位、不差钱,把服装店经营的有声有色,还能让周围的男人围着自己转,可谓一位魅力十足的“麻辣老板娘”。刘蓓,1967年11月13日生于中国北京,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1985年毕业于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京剧专业。1991年,参演葛优、吕丽萍主演电视剧《编辑部的故...

李婉华|演员刘蓓

服装店老板娘。要强、生活有品位、不差钱,把服装店经营的有声有色,还能让周围的男人围着自己转,可谓一位魅力十足的“麻辣老板娘”。

好大一个家李婉华扮演者刘蓓个人资料 刘蓓主演的电视剧有哪些

刘蓓,1967年11月13日生于中国北京,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

1985年毕业于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京剧专业。1991年,参演葛优、吕丽萍主演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饰演双双一角。1993年,凭借《过把瘾》获得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女配角奖;1997年主演电影《甲方乙方》,获得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主角奖;2001年主演电视剧《红色康乃馨》,夺得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喜爱的女演员奖,2011年主演电视剧《下海》,获得安徽卫视国剧盛典年度人物奖、2011年南方盛典最佳女主角奖;2013年,主演赵宝刚执导的电视剧《老有所依》;2014年首演话剧《阳台》,获得北京喜剧艺术节“最受观众喜爱的开心角色”奖。

刘蓓主演的电视剧

1987年,参演首部电视剧《格萨尔王》;同年,参演首部电影《两宫皇太后》饰演慈禧妹。

1991年,参演葛优、吕丽萍主演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饰演风光无限的歌星双双。

1992年,在拍摄电影《喋血嘉陵江》时眼睛受伤,不打麻药完成4个小时的手术。术后因眼伤曾考虑转行,1993年经编剧、导演陈燕民推荐参演了尤小刚导演的《京都纪事》,饰演女秘书张薇,走出事业低谷。

1993年,与王志文、江珊主演《过把瘾》饰演贾玲,凭借《过把瘾》获得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女配角奖。

好大一个家李婉华扮演者刘蓓个人资料 刘蓓主演的电视剧有哪些

1997年,主演电影《甲方乙方》获得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主角奖。

2001,年主演反腐题材电视剧电视剧《红色康乃馨》,夺得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喜爱的女演员奖;8月,与张国立、焦晃主演胡玫执导的电视剧《忠诚》。

2003年,与王学圻主演军旅题材电视剧《军人机密》。2005年,主演电视剧《女人不惑》,出演一个离了婚的单身母亲。2009年,与吴秀波主演电视剧《嫁衣》

2010年,与陈道明、王志文主演电视版《手机》,出演李燕一角;6月,参演张国立自导自演的电视剧《不如跳舞》。

2011年10月,与张嘉译主演电视剧《下海》,凭此剧获得安徽卫视2011年国剧盛典年度人物奖,以及2011年南方盛典最佳女主角奖。

2013年4月,参演《新编辑部故事》,饰演过气明星“双双”;10月,参加由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主办的“李文敏教学生活50年纪念演出”活动,重登舞台献唱《锁麟囊》;11月,与邬君梅领衔主演的都市家庭悬疑剧《妈妈圈的流言蜚语》播出;和刘涛、张铎主演赵宝刚执导的电视剧《老有所依》播出,饰演事业有成的女强人雷颂华。

2014年,首演话剧《阳台》获得北京喜剧艺术节“最受观众喜爱的开心角色”奖。

相关阅读:电视剧好大一个家剧情介绍 演员表

关键词:刘蓓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匿名 ip:211.138.210.43 2015-2-4前  
刘蓓演的很好
网友评论
1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