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河南资讯 > 商丘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永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

 26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6-01-05 9:40:01
导读:2015年,永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2015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的具体要求,紧...

2015年,永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2015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服务为宗旨,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以实现“六个转变”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着力强化法制监督,努力实现法制工作法治化,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提升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整体水平,为打造富裕、文明、平安、生态、幸福新永城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把握政策,科学谋划全年工作。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总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提升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整体水平,法制办积极调研、认真研究,起草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市政府印发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对全年工作进行了科学谋划。同时,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由法制办起草,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同意后,领导小组印发了《永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永依法行领〔2015〕1号),对2015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初,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由法制办起草、报市政府同意后,市政府印发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永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永政办文〔2015〕12号),及时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二)创新思路,整体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为切实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法制办积极创新、适时调整,确定了“1142”的工作思路,注重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整体推进,加快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

1.围绕一个核心。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2.明确一个任务。明确2015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这一目标任务。为完成这一目标任务,由法制办起草,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市政府印发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5〕44号),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深入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覆盖。

3.突出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指导。为全面做好行政指导工作,印发了《永城市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应把握的基本原则、健全的工作制度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执法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确保行政指导工作有序推进。市政府将此作为整体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奖优罚劣;二是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推行公安、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们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三是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继续将城市管理作为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指导工作的重点领域,以争创省级“星级执法队伍”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城管论坛、城管执法案卷大家评、星级执法队伍创建等活动,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法制办认真对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调研,全面掌握全市执法队伍的执法现状、执法人员经费保障、执法硬件设施配备等情况,分析总结基层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持续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

4.抓好两个落实。一是抓好目标考核落实。将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重点放在考核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进上来,以考核推先进、促中间、帮后进,促进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二是抓好日常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研究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动态督导体系。定期公布工作进度和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立足提升,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1.继续规范受理渠道。采取便民措施,完善接待制度,畅通受理渠道,积极探索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的受理方法。市政府采取多种渠道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申请开通ycsfzb@163.com邮箱专门用于受理以电子邮件方式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市政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等合法渠道反应诉求,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今年,共收到以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2起,以邮箱方式反映有关问题的1起,法制办收到邮件后积极进行了处理。

2.严格规范案件办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从实体上、程序上严把复议关,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受理24件,受理率为100%,法定期限内办结率为100%。

3.切实推进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开创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由法制办起草,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永政〔2015〕48号),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4.积极筹备行政复议中心建设。为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行政复议机构不健全、人员短缺等问题,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永城市行政复议应诉中心,并要求编制部门定编定岗,保证专职行政复议人员5—7人。正在积极筹备在行政服务大厅开设窗口事宜,明确其在接受向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同时,负责由市政府作为被告案件的应诉工作。

5.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严格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和审查,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加强对具体承办单位的督促与指导,对涉及面广、影响大或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法制办积极参加诉讼,并向主要领导及时汇报详细案情,切实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和形象。

(四)健全机制,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

1.制度规范化。由法制办起草,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2015〕97号),从控制规范性文件制定数量、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凡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一律先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政府涉法事务要听取法制办的意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必须先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出台。

2.运转程序化。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学习和培训力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正确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谈论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未经法定程序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印发实施。

3.审查法制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认真开展调研,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坚持规范性文件发布之前由法制办统一审查,严把规范性文件出口关,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修改或退回起草单位重新起草,以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努力克服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部门利益倾向,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重点做好了促进科技创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经济适用房管理、促进农民进城购房,环境资源保护、构建和谐社会等事关大局、涉及民生、当前急需又有鲜明特色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切实做到“少而精”。

4.备案常态化。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和目录管理制度,在对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备案审查的同时,坚持将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切实强化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备案审查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发现违法违规文件立即纠正,对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市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58份,已全部报至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

5.清理制度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审查等方式及时清理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2015年初,法制办对全市2011年1月—2014年12月出台的政府性文件(含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同)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报市政府同意后,市政府印发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修改部分政府性文件的决定》(永政〔2015〕4号),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五)强化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本级政府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和涉及行政执法权力的市政府各职能部门37个(共计46个局委)进行梳理,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进一步明确了职权、职责;二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召开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会议,对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和《永城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为确保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对54位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印发了河南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手册、河南省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并将电子版资料上传至公共邮箱,便于各单位传阅。

2.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完善执法程序,科学设定工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加大执法部门、执法机构、执法岗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力度;二是督促市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已公布实施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三是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健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按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活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05〕47号)要求,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市直行政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庭审,促进了市直和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3.逐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为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在全省率先推进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全市干线公路路政、农村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务航政等方面的执法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按照整合职能、调整机构、理顺关系、精简人员、提高效能、平稳过渡的原则,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精简、统一、规范、高效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5月29日,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现场会在永城召开,省政府副省长赵建才,省交通厅厅长张琼及与会领导对永城市交通体制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

4.有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完善监督制度。由法制办起草,报市政府同意后,市政府印发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永政办〔2015〕96号),并统一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永城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表(样式)重大行政处罚调卷通知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监督调查函、重大行政处罚终止审查申请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处理通知书、××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等文书样式一同印发实施;二是拓展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市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政制度,设立了0370—5111129行政执法投诉电话,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完善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等办理系统,对市民投诉事项和反映的问题,市政府领导直接答复或指示相关单位限时答复,使其及时得到解决;三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凡在永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二十七号)的规定,经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行政执法证件,凭证上岗、亮证执法。

(六)夯实基础,切实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1.营造法制宣传氛围。一是继续利用永城电视台、广播电台、永城通讯、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型媒体的优势,不断拓展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宣传。二是充实完善“法治永城”、“法治经纬”、“法制园地”、“永城司法”、“今日说访”等专题栏目,对永城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就进行全方面展示。三是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市政府统一组织了2015年科技周主题宣传、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六一法制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三八维权周等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认真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市司法局持续开展的普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送法下乡等活动深受群众好评;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的路政宣传月活动,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永城市国、地税局联合开办的“纳税人学堂”税法知识培训,开启了合作新篇章;市住建局开展的城乡规划法律法规集体宣传活动,调动城乡居民参与和支持城乡规划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公安局开展的以“文明驾驶,珍爱生命”为主题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2.认真落实学法、培训制度。一是积极落实学法制度,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月12日至16日,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全市190个单位的21678名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了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二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法律知识和法制工作业务学习,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和轮训、新公布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制度化;三是全面安排部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印发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5〕22号),于7月24日-7月25日举行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8月份进行了综合法律培训考试和案卷交流评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在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强内部行政执法培训的同时,法制办选派工作人员到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专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3.积极报送法制信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共向省政府法制网报送法制信息272条,被国务院法制网采用1条,被河南省政府法制网采用209条。这些信息全面地反映了市政府法制工作情况,对于宣传永城,宣传永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起到了良好作用。

(七)拓展服务,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能力建设。

1.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项决策。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议事会,参与所有涉及法律政策议题的研究。积极参与市政府对外进行的经济、社会等各项法律事项决策,认真审查,严把法律关。对需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商谈、合同商议等均由市政府法制办全程跟踪服务,并严格审查合同内容,力求做到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兼顾双方利益,有效规避合同风险,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法制办结合省直管后的永城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梳理执法依据,及时汇总公示永城的权力清单。根据梳理结果,我市本级政府行政执法职权共260项,其中,行政许可30项,行政处罚117项,行政强制60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31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共281项,其中市政府为主体的行政审批事项30项,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251项;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共1766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04项、行政处罚类917项、行政强制类72项、行政检查类97项、行政征收类36项、行政给付类25项、行政确认类85项、其他职权类330项。各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一起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批准,已于2015年11月在我市各媒体公开发布。

3.积极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该类案件大多是一些历史老案,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涉及面广,影响大,诉讼、信访率高,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工作难点。为加强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工作,市政府明确该类案件在市国土局调查取证后,报法制办审查、起草初步意见并上报市政府领导审批下发。

4.积极参加信访接待工作。每月25号,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公民恳谈日接访活动,积极为领导提供法律建议,协助领导解决法律难题。

5.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的交流作用。在组建“永城市人民政府律师服务团”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律师服务团制度,针对市政府各位领导的分管工作,精心为领导配备了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各位领导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观念尚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有所提升,法治观念有所增强,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依然存在人治现象,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仍需进一步强化。

(二)制度落实力度尚需进一步强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将依法治国作为全会的主题,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了《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在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制定上也下了很大功夫,有关依法行政、公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目标考核和法制机构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制度、给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依据和制度保障。然而,政府法制工作的现实却是空有依据,因县级政府法制机构本身存在的规格不高,相对独立性不足等问题,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很难有效落实。

(三)行政执法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由于一些客观及主观方面原因,县级行政执法人员在某些行政执法领域、某些具体执法环节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改进。就永城来说,我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构共有47个(包括省垂直部门如:国税、地税、烟草等单位),在法制办备案的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有2029人,执法队伍编制序列是以大队、队、站、所、科室为单位。这些年来,经过努力,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了很大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也得到一定加强,但依然存在诸如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不依照法定程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执法机构执法卷宗的归档工作不规范,有些执法机构的办案经费不能及时到位,部分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时限过长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

三、201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及早谋划、深入调研,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尽快研究出台我市《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二是认真总结,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成果,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继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实现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覆盖,加快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动态化管理;积极推进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四是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三统一”等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推进清理制度化、常态化建设。

五是积极协助、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永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协助市政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积极推进各乡镇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建设,并逐步向市直各单位延伸。

六是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加强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指导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重点在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积探索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商务领域综合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逐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重点督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继续规范受理渠道,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复议中心,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八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拓展法治教育培训范围,在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扩大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九是继续深化拓展服务,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的交流作用,做好法律顾问、参谋助手。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