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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畜牧局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牧业生产安全工作

 1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6-01-25 16:14:32
导读: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开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局党委制定并下发了《开封市畜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汴牧字﹝2016﹞2号),并于立即成立8个检查组,对市属3县6区及局属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市局检查组深入养殖场(小区)对畜舍、消防设施、沼气罐...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开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局党委制定并下发了《开封市畜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汴牧字﹝2016﹞2号),并于立即成立8个检查组,对市属3县6区及局属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市局检查组深入养殖场(小区)对畜舍、消防设施、沼气罐(池)、隐患点设置安全标识等进行检查;到畜产品加工企业、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对高温高压、检验化验等设备设施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对易燃原料、危险物品进行科学管理。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要求负责人抓好本单位供电、供气、供水、通信、交通等重要设备设施,以及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微生物菌毒种等安全检查。要切实防范强降雨雪、大风、低温等自然灾害,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牧业安全事故。

市局要求,春节即将来临,畜产品进入消费旺季,期间是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风险期,也是问题易发多发期。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要持续开展畜产品、饲料、兽药及“瘦肉精”“三聚氰胺”违禁物品等专项整治和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畜牧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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