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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3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6-02-02 14:45:57
导读:2016年2月1日,许昌市召开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市长武国定主持。会上学习了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体现了以下七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地方政府的...

2016年2月1日,许昌市召开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市长武国定主持。会上学习了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体现了以下七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二是坚持源头治理,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三是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着力解决燃煤、机动车船等的大气污染问题;五是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六进一步加大了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七是坚持立法为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文从原来的66条增加到129条,其立法宗旨明确、制度主线清晰、监管措施严密、处罚违法有力,有诸多创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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