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平顶山市国资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精神,强力推进“三转”,加强国资监管,压实国资监管责任,堵牢国有资产流失漏洞,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强力推进管资产向管资本转,树立国资监管新理念。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探索建立... |
平顶山市国资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精神,强力推进“三转”,加强国资监管,压实国资监管责任,堵牢国有资产流失漏洞,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强力推进管资产向管资本转,树立国资监管新理念。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探索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制定出资人权利事项清单,参与制定公司章程,重点管好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依法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推动国有资产监管由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二、强力推进管审批向管授权转,建立国资监管新模式。市政府授权国资局监管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国资局授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监管相关企业,对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依法向出资企业派出产权代表或管理人员,参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推动国资监管部门由直接管项目审批向对经营公司授权转变,做到有限监管、法治监管、阳光监管。
三、强力推进行政管向法治管转,确立依法治企新思维。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企法治建设“一个升级”“两个融合”“三个转变”的要求,筹划制定全市全面推进出资企业法治建设相关制度,实现出资企业完善法人治理、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完善法律管理职能、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五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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