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6月24日上午,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召开部分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会。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和市卫计委等市政府九个部门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马军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鹏鹏主持。首先,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等市... |
6月24日上午,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召开部分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会。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和市卫计委等市政府九个部门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马军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鹏鹏主持。
首先,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等市政府九个工作部门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情况汇报和下步打算。市政府法制办政策法规科负责同志就《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内容和全市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印发了《平顶山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资料汇编》。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鹏鹏对各单位明确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聘任法律顾问的积极意义,通过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自信;二是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各单位要根据各单位业务特点,建立适宜的工作模式和运作机制,为日常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打好制度基础;三是系统谋划,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经验,拟定好合同文本,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边探索边总结,促进制度完善,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平顶山市法制办主任马军义作重要讲话
最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马军义作重要讲话,强调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制度依托;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专门法律顾问队伍,对于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用权,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化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负责同志,务必要引起足够重视,及时将本次会议精神和要求向本单位一把手进行专题汇报,高度重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及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快推进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确保9月30日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截止定稿,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所有县级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24个工作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先后建立实施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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