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坚决遏制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按照河南省统计局的要求,焦作市统计局下发了《焦作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行为工作。这次清理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进... |
为坚决遏制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按照河南省统计局的要求,焦作市统计局下发了《焦作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行为工作。这次清理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进一步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把政府目标办设在统计机构、统计机构负责人兼任目标办负责人的做法。包括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的责任单位(包括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这些指标主要包括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增加值能耗、环境满意度、招商引资,以及其他指标;将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设在统计机构、统计机构负责人兼任目标办负责人等做法。
二、进一步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一定幅度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统计机构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的数值或数值区间填报数据;以工作考核等方式迫使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填报数据;调查对象报送数据必须经过当地发改、经贸、工信、建设等部门审核同意。
三、坚决清理统计机构内部把统计指标数据作为业务考核依据的文件和做法。包括各级统计机构内部下发文件,将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与考核专业科(股)室工作挂钩。
四、进一步清理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包括统计机构为企业自身争取有关优惠政策、申报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龙头企业和取得各种资格提供证明的文件和做法。
目前,各项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中。市统计局将根据各县市区清理情况,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对抽查和督导中发现存在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文件和行为隐瞒不报,或清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按照《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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