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影视剧情 > 国内影视 > 正文

法律资讯

诛仙青云志剧情(第44集) 李洵绑架张小凡 张小凡舍身救碧瑶 鬼王为张小凡疗伤

 11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剧情吧  发布时间:2016-10-12 9:09:17
导读: 青云志第44集剧情介绍 小凡被李洵绑架 碧瑶舍身相救  难过的碧瑶一个人拿着合欢铃发呆,,小凡独自站在山间,他的嗜血珠发生感应,一只黄鸟飞来,把小凡引到了李洵和燕虹布置的法阵里。小凡晕倒,醒来时看到自己身陷上官策的法阵,他痛斥上官策身为名门正派,行径如此卑鄙。上官策恼怒,对小凡施法,使小凡痛苦难忍...

  青云志第44集剧情介绍

  小凡被李洵绑架 碧瑶舍身相救

诛仙青云志剧情(第44集) 李洵绑架张小凡 张小凡舍身救碧瑶 鬼王为张小凡疗伤

 

  难过的碧瑶一个人拿着合欢铃发呆,,小凡独自站在山间,他的嗜血珠发生感应,一只黄鸟飞来,把小凡引到了李洵和燕虹布置的法阵里。小凡晕倒,醒来时看到自己身陷上官策的法阵,他痛斥上官策身为名门正派,行径如此卑鄙。上官策恼怒,对小凡施法,使小凡痛苦难忍。李洵知道小凡绝对不会屈服,便设计意欲用小凡做诱饵,逼碧瑶交出玄火鉴。

  深夜,碧瑶在山里逛,野狗知道她已经恢复了记忆,试图阻止碧瑶前往正派的根据地,奈何碧瑶执意要去,野狗只得跟随。

  小凡一夜未归,雪琪担心打算前去寻找,在与天音阁阿相聊天的时候,燕虹鬼鬼祟祟地想从旁边溜走,雪琪看出端倪,故意叫住了她,燕虹不打自招,说出小凡失踪与自己无关,这让雪琪坚信了小凡失踪与焚香谷脱不了干系,她知道有一只小黄鸟一直跟着小凡,和阿相商议着只要找到小黄鸟就可以找到小凡了。

  阿相在山里寻找小凡的时候遇到了碧瑶,碧瑶推测小凡被焚香谷关起来了,要野狗回去向鬼王传信,说自己被焚香谷的人抓起来了,其实是因为碧瑶知道焚香谷的人不好对付,请父亲等人来做帮手。

  李洵带小凡来到山上,刀架在小凡脖子上,一直跟随在后的碧瑶走了出来,要李洵放了张小凡,表示自己会把玄火鉴交给他们。

  小凡一步步走向碧瑶,手持玄火鉴的碧瑶也一步步走向李洵等人,突然,碧瑶用法力解开了绑着张小凡的绳子,上官策出手,小凡为了保护碧瑶受伤,所幸鬼王青龙和幽姬赶到,打败了上官策等人。碧瑶看着身受重伤,昏迷不醒的小凡,要自己的父亲救他,鬼王带着小凡离开了,稍后,田不易苍松和水月也赶到了,水月根据地上的痕迹,推测出此地刚刚发生了一场恶战。

  雪琪也随后赶到,她告诉田不易,小凡不见了,恐有性命之忧,田不易很担心。

  鬼王折损自身修为救了小凡,但正魔双方即将大战,他命青龙把小凡关押起来。

  苍松和田不易水月陆雪琪一行私人来到焚香谷的营居地,一向飞扬跋扈的燕虹气势汹汹,指责小凡和魔教勾结,阿相从焚香谷的后院找出了被困在法阵中的小黄鸟,阿相来到燕虹面前,指责她们焚香谷在渝都持枪凌弱,被小凡教训了,就这样报复,实在有违正道。燕虹还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挟持张小凡做人质没有做,上官策走出来,阻止了燕虹,代她向青门道歉。苍松表示此时大家应该同心协力对抗魔教,上官策请众人帮李洵疗伤。阿相和雪琪为小凡担心,怕有人从中离间,诬陷小凡和魔教纠缠不清。

  李洵身中万毒门的樟木之毒,上官策情急指责小凡和魔教纠缠,田不易护徒心切,与上官策发生争执,表示是非曲直,小凡回来后就可知实情。

  鬼王再次说服小凡加入鬼王宗,但小凡还是拒绝了。

  雪琪向水月解释和李洵的宿怨,没想到水月非但不理解,还执意认定小凡就是和魔教勾结。雪琪跪下为小凡求情,解释自己再遇沙葵之时是小凡相救。

   相关阅读:诛仙青云志剧情介绍 演员表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