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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名誉维权案胜诉获赔2万 炮王被认定为侮辱性词语 吴亦凡约炮门始末

 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浪  发布时间:2017-01-13 17:21:06
导读: 【吴亦凡名誉维权胜诉!“炮王”不能随便喊】2016年6月14日,网友小G娜自曝为吴亦凡女友,疑似吴亦凡床照流出,吴亦凡疑似与5女约会的视频流出。王某创建“炮王吴亦凡”微博话题,遭吴亦凡起诉,1月12日法院判吴亦凡胜诉,获赔精神损失费2万元。 新浪娱乐讯 今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案件播报称:“...

  【吴亦凡名誉维权胜诉!“炮王”不能随便喊】2016年6月14日,网友小G娜自曝为吴亦凡女友,疑似吴亦凡床照流出,吴亦凡疑似与5女约会的视频流出。王某创建“炮王吴亦凡”微博话题,遭吴亦凡起诉,1月12日法院判吴亦凡胜诉,获赔精神损失费2万元。

  新浪娱乐讯 今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案件播报称:“认为微博话题侮辱、诽谤,艺人吴亦凡起诉名誉侵权胜诉”。判决书宣称,因某微博用户不仅主持微博话题“炮王吴亦凡”,还在该话题页面及个人微博主页发布大量低俗与不实信息,艺人吴亦凡以名誉侵权为由诉至海淀法院。1月12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该用户向吴亦凡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维权合理费用12200元。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为:微博用户王某发表的内容“炮王吴亦凡”等侮辱性词汇已构成对吴亦凡的诽谤、侮辱,并侵害了吴亦凡的名誉权。

  吴亦凡工作室的律师表示,“这只是多起维权案中的第一起,其他起诉案件也在走法律程序,法律会让一切不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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