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影视剧情 > 国内影视 > 正文

法律资讯

繁星四月剧情(第24集) 闵四月第几集恢复记忆 叶广国怀疑闵一蓉身份 简易威胁敲诈叶繁星

 1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剧情吧  发布时间:2017-05-04 15:10:23
导读: 繁星四月第24集剧情介绍 叶广国怀疑闵一蓉的身份简易变本加厉威胁叶繁星 崔凤萍诬陷闵四月偷自己女儿的包,闵四月解释是叶繁星送给自己的,并且立刻打电话向她求证。此时,肖寒赶过来,得知事情的原委,他向崔凤萍保证闵四月是诚实的女孩。 叶繁星也赶了过来,向崔凤萍说明确实是自己送给闵四月的包,崔凤萍立刻勃然...

  繁星四月第24集剧情介绍

  叶广国怀疑闵一蓉的身份简易变本加厉威胁叶繁星

  崔凤萍诬陷闵四月偷自己女儿的包,闵四月解释是叶繁星送给自己的,并且立刻打电话向她求证。此时,肖寒赶过来,得知事情的原委,他向崔凤萍保证闵四月是诚实的女孩。

  叶繁星也赶了过来,向崔凤萍说明确实是自己送给闵四月的包,崔凤萍立刻勃然大怒,指责她不送给自己的妹妹反倒给外人,大骂叶繁星是喂不熟的白眼狼,随后崔凤萍怒气冲冲地离开。

  肖寒拍着闵四月的肩膀安慰她,叶繁星见此情景悄悄地躲开了。闵四月想起崔凤萍口中的妹妹,看到肖寒手机里的照片是闵一蓉。她找到叶繁星说明,闵一蓉是自己的表妹,她是冒充的,而且她一定是拿着真包换钱了。其实叶繁星早知道了事实真相,她之所以隐瞒,只希望自己的妈妈开心。

  叶繁星心神不宁地把乌冬面都煮糊,她埋怨肖寒不该告诉把自己家的事告诉闵四月。

  闵四月约闵一蓉见面,让她向崔凤萍解释假包的事情,并且嘱咐她对叶繁星的家人好一点,闵一蓉兴致勃勃地把自拍她房间的照片向闵四月炫耀,她看到照片,眼前突然开始恍惚。

  闵一蓉战战兢兢回家,崔凤萍叫住她,她硬着头皮连连道歉,称自己为了换钱,把真包卖了,买了一个假的,而且还欠债五十万。叶广国很吃惊,崔凤萍答应帮她处理。

  闵四月又悄悄给肖寒送曲奇饼,走到门口她又忍住了,埋怨自己不该自作多情。

  简易开车拉着闵一蓉兜风,两个人在车里嬉笑打闹,不小心撞车了,没想到叶广国从车里下来,闵一蓉吓得挡着自己的脸,简易见状赶忙逃走了。

  叶广国向叶繁星说出自己的困惑,他觉得闵一蓉很不靠谱,想赶快做亲子鉴定,叶繁星表示自己早已经拿着闵一蓉的头发去做了。

  叶繁星约闵一蓉出来,她刚开始还企图狡辩,不承认认识简易,叶繁星气得把一杯水泼向她,警告她自己已经做了三次鉴定,她根本不是自己妹妹,并且威胁她已经掌握了她和简易敲诈勒索的证据。闵一蓉只好乖乖承认她和简易是在酒吧认识,后来简易无意中看到崔凤萍在派出所的寻人启事,因为简易欠了很多钱,被债主逼得无家可归,才出此下策。闵一蓉哭着请求叶繁星原谅,叶繁星答应帮她。

  闵一蓉很害怕,她不敢接简易的电话,也不敢回信息,可是简易不停地打来,她一出家门就被简易逮到,她只好承认是叶繁星不让自己理他。

  叶繁星又接到小丑邮件,警告她身边最亲近的人马上就要消失了,叶繁星惊慌失措地给肖寒打电话,得知他平安,她又急急忙忙冲回家,看到父母都安然无恙。她立刻去找闵一蓉算账,逼她说出简易在哪里,叶繁星从闵一蓉的手机里看到简易在灌傅夏喝酒。

  叶繁星着急地赶过来,简易趁傅夏去卫生间的时候,往他的酒里下了药。简易警告叶繁星,如果她不合作,自己还会做出更多过分的事,因为她的身上有太多弱点可以攻击,他让叶繁星多帮闵一蓉。

  傅夏终于醒过来了,看到叶繁星送他回家,他很纳闷,自己明明千杯不醉,怎么会一下子就醉倒了,傅夏觉得叶繁星还是很关心自己的,他很欣慰。

  叶繁星筋疲力尽地回到家,叶广国又问她鉴定结果,叶繁星借口找的是权威的鉴定机构,时间会长一点。

  闵一蓉跑回家向闵四月诉苦,她快被简易和叶繁星逼死了,闵四月嘱咐她好好演戏,得知肖寒和叶繁星的感情很好,闵四月很羡慕。眼看时间很晚了,闵一蓉要赶回去陪崔凤萍吃饭。

  闵秋霞看着匆匆离开的闵一蓉,她很疑惑,向闵四月询问,她支支吾吾替闵一蓉打掩护,闵秋霞只好亲自给她打电话,闵一蓉看到崔凤萍回家,就匆匆挂断电话,崔凤萍询问她电话称的姑妈是谁?闵一蓉撒谎称是福利院老师,崔凤萍要和她一起去看姑妈,要当面对她表示感谢,闵一蓉一时语塞,只好向叶繁星救助。

  叶繁星拜托闵四月,想让闵秋霞假扮福利院的老师,闵秋霞得知闵一蓉冒充叶繁星的妹妹,觉得很荒唐,叶繁星解释,自己之所以不揭穿真相,是不想妈妈伤心失控,等以后会一点点告诉她真相的。尽管叶繁星苦苦哀求,闵秋霞还是不想帮忙,坚决拒绝了她。

  叶繁星准备再次向崔凤萍撒谎。(剧情吧原创剧情,转载请注明出处!)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