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影视剧情 > 国内影视 > 正文

法律资讯

宋仲基宋慧乔宣布婚讯视频 将于10月31日结婚 宋慧乔宋仲基恋情始末 宋慧乔历任绯闻男友

 1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腾讯  发布时间:2017-07-05 9:05:13
导读: 腾讯娱乐讯据韩国多家媒体报道,宋仲基、宋慧乔将于10月31日结婚。据悉,7月5日,双方经纪公司忽然通过官方报道材料联合宣布结婚的消息,公告内容如下: 首先感谢喜爱宋仲基和宋慧乔的国内外粉丝。很抱歉这么突然宣布,宋仲基和宋慧乔将结为夫妇。并预计于2017年10月的最后一天举行结婚典礼。因为结婚并不是...

  腾讯娱乐讯据韩国多家媒体报道,宋仲基、宋慧乔将于10月31日结婚。据悉,7月5日,双方经纪公司忽然通过官方报道材料联合宣布结婚的消息,公告内容如下:

  首先感谢喜爱宋仲基和宋慧乔的国内外粉丝。很抱歉这么突然宣布,宋仲基和宋慧乔将结为夫妇。并预计于2017年10月的最后一天举行结婚典礼。因为结婚并不是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相遇,所以倍感慎重。因此到结婚这步为止都万分谨慎,到现在才发布立场。希望大家能给予理解,并给两位的未来送上美好祝福。两位演员将分别向粉丝们传达这个消息,谢谢!

宋仲基宋慧乔宣布婚讯视频 将于10月31日结婚 宋慧乔宋仲基恋情始末

 

  宋仲基与宋慧乔2015年因为拍摄《太阳的后裔》结缘,随后传出二人因戏生情,屡次被拍到约会照,上月更被曝出巴厘岛同房,但二人一直否认,直到7月5日忽然宣布结婚的消息。

  对此网友表示:“直接越过恋爱宣布结婚啊”、“cp粉扬眉吐气的时候到了”。韩国粉丝也纷纷送出了祝福“宋慧乔终于还是嫁给了电视剧的男主角。”

宋仲基宋慧乔宣布婚讯视频 将于10月31日结婚 宋慧乔宋仲基恋情始末

 

  然而就在前几天,双方公司还在否认两人的恋情……

  ,二人先前被捕捉到一前一后抵达巴厘岛,行程重叠约一周时间,更有粉丝爆料他们住同间饭店,传闻引发遐想,。但韩国MBC节目《Section TV》仍紧咬不放,日前更派团队到当地调查宋慧乔下榻的独栋Villa,并找到饭店员工爆料有位戴口罩男子频繁出入房间,使得绯闻再度疯传。

宋仲基宋慧乔宣布婚讯视频 将于10月31日结婚 宋慧乔宋仲基恋情始末

  记者采访了饭店工作人员

  随后节目公开与一位韩流狂粉的访问,粉丝在知道宋仲基要去巴厘岛的消息,三天不睡觉在机场等候,“在机场等待宋仲基,也看到了宋慧乔”,之后粉丝也继续跟着宋仲基,并主张说:“包含宋仲基有3名女性、3名男性一同上了车,宋慧乔是其中一人。”两人虽然搭同一辆车,下车时却分开,粉丝也表示两人住同一家饭店。据OSEN报道,对于节目报道的“宋宋CP”秘恋消息,宋慧乔经纪公司表示并不太在意,依然是之前的立场,认为“没有特别响应的价值”。

宋仲基宋慧乔宣布婚讯视频 将于10月31日结婚 宋慧乔宋仲基恋情始末 宋宋CP接吻照

 

  7月5日凌晨5点左右,#宋仲基#和#宋慧乔#所属公司分别发表通稿宣布结婚喜讯,通稿中称:“首先感谢无数喜爱宋仲基、宋慧乔的国内外粉丝们,请大家谅解我们如此突然地宣布这个消息,宋仲基和宋慧乔即将喜结连理,在10月的最后一天举行婚礼,结婚不单单是个人的问题也是两个家族的结合,因此有很多需要谨慎的地方,必须慎重对待直到现在才公开还请大家给予理解,请为两人美好的未来送上祝福。

  “双宋”先前多次传出热恋,但都被否认,据悉32岁的宋仲基和35岁宋慧乔两人因韩剧《太阳的后裔》而结缘,两人在去年3月被爆出一起出游美国吃饭,但当时两人否认热恋,上月再传他俩同游巴厘岛,而今日两人透过公司宣布喜讯。

  宋慧乔招桃花体质,因戏结缘了那么多“男友”

  【宋承宪】宋慧乔曾经与宋承宪合作火遍中国的《蓝色生死恋》。宋承宪早先在《仁医》的宣传活动中,被问及理想型时,宋承宪更是公开表示:虽然和众多女星都有过合作,但是最喜欢的类型就是宋慧乔。

  【李秉宪】李秉宪是宋慧乔第一个公开承认的男友,宋慧乔也承认他是自己最爱的男人。2003年,两人因合作《ALL IN》传出绯闻。但这段恋情却在2004年6月14日以分手告终。

  【Rain】宋慧乔自2004年与Rain合演《浪漫满屋》,两个人的绯闻就一直此起彼伏的。先是被圈内人爆料再是有粉丝目击两人一起去体育用品店购物,但当时双方都回应这些仅仅是谣言。即使在2007年宋慧乔拍摄电影《黄真伊》时,Rain还曾送夜宵和探班。

  【玄彬】2007年6月,宋慧乔、玄彬在拍摄《他们生活的世界》时互生好感,开始交往。时隔一年,玄彬和宋慧乔的经纪公司承认了两人的恋爱关系。2011年玄彬正式入伍,暂别娱乐圈之际,宋慧乔、玄彬双方经纪公司发出声明,宣布两人在年初已分手。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