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威宁 杨丽娟
杨丽娟,甘肃兰州人,从16岁开始痴迷香港歌手刘德华,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开始卖房卖肾以筹资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寻见刘德华。2007年3月22日,曾经赴香港参与刘德华歌友会,实现生平夙愿。不过,其父最后由于杨丽娟的“追星”行为而跳海身亡。
诉宋祖德
杨丽娟指控,宋祖德在2007年3月29日至2008年3月11日间,在其3个博客发表了《刘德华的粉丝杨丽娟,别再出来丢脸了!》等3篇文章,对其及其父母构成了侮辱和诽谤。
2009年9月8日杨丽娟诉宋祖德名誉侵权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虽然在二审期间,杨丽娟律师提交了新证据:已作公证的某网站注明转载自宋祖德的三篇文章。但广州市中院认为,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杨丽娟律师提供的新证据无法证明网站注明转载自宋祖德的文章的确是宋祖德所发表,杨丽娟无法举证证明宋祖德发表了侮辱杨丽娟的三篇文章,终审判决杨丽娟败诉。
状告南方周末
2007年3月26日,甘肃女子杨丽娟的父亲为圆女儿的追星梦,在香港跳海自杀。同年4月12日,南方周末第10版刊登了《你不会懂得我伤悲———杨丽娟事件观察》一文。
2008年3月10日,杨丽娟和母亲一起状告南方周末,认为该篇报道侵犯了杨父、杨母及杨丽娟的名誉权,3起案件共索赔30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一审败诉后,杨丽娟母女上诉。
↑图:杨丽娟
↑图:杨丽娟
↑图:杨丽娟
↑图:杨丽娟状告媒体案开庭 下一个告刘德华
↑图:杨丽娟拒绝葬父 杨丽娟你现在已是
↑图:杨丽娟之父以死抗议 刘德华遭遇信誉危机
↑图:杨丽娟名誉侵权终审败诉 法院 对于损害应容忍
↑图:被骂心理阴暗老女人 杨丽娟代理律师欲告宋祖德
↑图:杨丽娟下一个要告刘德华
↑图:杨丽娟
↑图:看杨丽娟从香港回来以后的生活图
↑图:杨丽娟
↑图:杨丽娟
↑图:杨丽娟
↑图:杨丽娟
↑图:杨丽娟
↑图:杨丽娟
↑图:杨丽娟
↑图:杨丽娟欲单会刘德华杨母称媒体应向刘德华施压
↑图:谁是杨丽娟追星的幕后黑手
↑图:杨丽娟深圳新闻网讯 七个月之前,我第一次见到杨丽娟,
↑图:杨丽娟打4折 飞的 状告某媒体索赔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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