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妻子再轰张伟平 要求彻查审计报告 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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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张艺谋导演、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伟平为制片人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上映后,据称票房达2.6亿余元。6年过去了,张艺谋将昔日老搭档告上法庭,索要该片1500万片酬分成。昨日,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张艺谋之前的超生记录甚至成了关键证据。但新画面影业否认拖欠张艺谋款项,称已向张艺谋妻子支付12536400元。该案当日并未当庭宣判。
张艺谋一方表示,2009年6月,双方与香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就拍摄《三枪拍案惊奇》签署《协定备忘录》,约定由张艺谋担任该片导演,香港安乐影业负责投资,新画面影业负责影片在大陆的宣传及发行事宜。影片在大陆的全部发行收入减去被告支出的宣传发行费后三方平分,即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
张艺谋一方表示,被告在取得全部票房收入后,至今没有向原告支付分成及应得的酬劳。该行为属于违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1500万元(暂计)并承担诉讼费。原告当庭提出,希望法院就影片的发行成本进行审计。
被告辩称,《三枪拍案惊奇》的影片分成已经全部支付给张艺谋,不存在违约不支付情形。张艺谋的劳务报酬都是支付的现金。该部影片的分成1200余万共分13次通过银行转账给了张艺谋的妻子。
对此,原告提出异议。其代理律师表示,“被告所称的上述这笔钱,是张艺谋拍《三枪拍案惊奇》之前的工作报酬,与涉案影片无关。”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证明这1200万元并不是收益分成,张艺谋还提交了之前超生事件时,无锡计生局为调查张艺谋收入以及新画面影业而做的调查记录。记录认可了张伟平夫人向张艺谋夫人汇款的1000余万元,以及张艺谋2005年签字的支出凭单款项。但对于这份证据,新画面认为当时的受理律师未得到张伟平夫人授权、且不了解情况。
易娱昔日亲兄热弟,如今为钱反目,“二张”也难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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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张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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