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新闻主页 >> 图片大全 >> 正文

图片大全

[山东公车改革]山东公车改革补贴标准_山东公车改革正当时:从厅级干部到科员全都没公车坐了!

 83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0-26 10:22:49

半岛都市报:谨防公车拍卖沦为改革秀


精彩内容:

怎么每天看到这种美文呢?点上方蓝字

每天免费提供三分钟各大新闻源榜单最有价值的新闻,版权属于原作者。发现更大的世界,成为更好的人。

备受关注的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如今终于揭开面纱。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据了解,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共划分为7个补贴层级,其中,厅局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1690元,县处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1040元,乡科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650元。1推行7档车补“消除”6万多辆公车 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共划分为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不得高于以下标准: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据悉,省级党政机关的车补将按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各市的具体补贴标准可根据其当地实际确定。根据《方案》,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车。《方案》提出,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方案》提出,鼓励公务人员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地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2车改覆盖面多大?参改人员近50万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加车改的机构共13887个,参改人员共473141人,参改车辆共122870辆 涉改司勤人员共65091人。车改后,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以上。民革中央的一份提案曾指出,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3省级机关可保留通信应急车17个执法部门按比例留车《方案》规定,省级党政机关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省机构编制部门单列编制、数量在50人以上、相对独立或驻济南以外的部门属处级单位,可单独核定1至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在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部门内,省、市、县(市、区)分别保留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40%、60%、70%。《方案》规定,符合保留条件的各类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可以继续保留。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4原有车和司机咋办?司机可转岗,公车要拍卖《方案》要求,要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级党政机关根据车改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5济南六区整改公务出行不报销交通费发放补贴后,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济南市城区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公务出行,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上述方案还提出,将鼓励公务人员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地也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除此之外,还将把公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相关图片:

山东公车改革正式启动 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

↑图:山东公车改革正式启动 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

探访山东公车改革(组图)-搜狐滚动

↑图:探访山东公车改革(组图)-搜狐滚动

山东省公车改革方案正式启动- 青岛全搜索

↑图:山东省公车改革方案正式启动- 青岛全搜索

山东省公车改革启动 交通补贴最高每月1690元

↑图:山东省公车改革启动 交通补贴最高每月1690元

山东公车改革已有路线图 只待时间表 - 全景

↑图:山东公车改革已有路线图 只待时间表 - 全景

山东泰安公车改革九年 公务员私家车数量激增

↑图:山东泰安公车改革九年 公务员私家车数量激增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企业推荐 | 推荐电商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