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新闻主页 >> 图片大全 >> 正文

图片大全

[海清拒代言日产品]海清拒代言日本品牌_海清吴秀波拒代言日产品 盘点打死不代言日货的明星

 71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1-24 9:17:25

海清成名前艳舞照曝光 仅穿比基尼上阵


精彩内容:

明星代言捞金惊人,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明星都无原则的接广告,娱乐圈有少数明星接广告有着严格的要求,其中,不少明星打死也代言日货,海清拒代言日产品,吴秀波拒绝代言日货损失近亿,刘翔日本广告一律不接,姚明拒绝日本天价代言,盘点打死不代言日货的明星。

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11月22日,以一朵纸尿裤及婴儿纸巾代言人身份现身浏阳参与“志‘铜’道合‘海’选一朵”一朵跨界战略联盟发布会的海清一件薄毛衣搭配短裤的打扮与天气显得十分和谐。素来对于家庭有些避忌的她现场接受采访时大方放话,称:“一个孩子太孤单了,我非常愿意(生二胎)。”从小在南京长大,海清还表示,对于品牌代言有自己的原则,不接受为日系品牌担任代言人:“有些伤痛是我无法忘记的。”

吴秀波拒绝代言日货损失近亿

吴秀波曾拒绝日本企业的代言,估算代言费损失近亿元。厂商曾多次试图以天价邀请吴秀波代言产品,都被他一一拒绝。在选择产品代言态度上,吴秀波一直坚持“责任”二字,不计得失,这种态度让他当之无愧成为广告界的王牌,不选择代言日货也是他对己、对与他怀揣一样情感的观众的一个责任。

韩红发誓拒绝使用日货

2011年韩红发表微博称观看张艺谋导演的《金陵十三钗》,爆粗口怒骂日本人,称与日本人永世为敌,并发誓从此以后拒绝使用日货,言辞间难掩激动气愤之情。不过公开场合发表如此言论,韩红也引发了不小的热议,许多网友都纷纷表示赞同,支持韩红做法,也有网友质疑此番言论过激,不过此言一出,以后日货产品想要韩红代言恐怕是难上加难。

刘翔日本广告一律不接

刘翔接广告做代言有三个原则:1.必须是有实力,有知名度的大公司。2.如果是外国企业和民族企业两家竞争,优先考虑后者。3. 所有关于日本的广告一律不接,不管开价多少。事实上,刘翔拒绝过很多日本产品的广告邀请,有些酬劳相当的高,但为遵循原则他都一一回绝。

姚明拒绝日本天价代言

姚明曾拒绝了日本某品牌汽车的天价代言,丰田厂商曾找到当时姚明任职火箭队的老板,希望他来游说姚明出任丰田的形象代言,为此准备了丰厚的广告合同,但是结果出人意料,姚明毫无余地的拒绝了,不提供任何解释,如此有气魄的做法不知道让其他代言日货的明星作何感想。

张学友始终避免日本产品

以好男人形象出现的张学友在演艺圈的口碑一直颇高,对待民族大义问题上,他也始终坚守自己的底线,曾在公开场合表示过,身为一个中国人不应该忘本,要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在广告代言方面,张学友也始终避免日本产品,以身作则,用行动证明自己的爱国热情。

黄子华坚决抵制日产品

在第23届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上,主持人黄子华对前来领取最佳亚洲电影奖的原岛大地说了一句震惊全场的话:“回去之后别忘了告诉日本人,钓鱼岛是中国的!”在全球直播的现场中,黄子华毫不掩饰的表达自己不满与抵抗情绪,也得到了众多网友的力挺,日本广告商在听得此言论后,也不得不退避三舍。


相关图片:

海清拒代言日产品.11月22日,海清亮相浏阳代言国产品牌纸

↑图:海清拒代言日产品.11月22日,海清亮相浏阳代言国产品牌纸

海清拒代言日产品:海清拒绝代言日本生产的产品,称自己是南

↑图:海清拒代言日产品:海清拒绝代言日本生产的产品,称自己是南

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引来不少网友的赞赏

↑图: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引来不少网友的赞赏

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海清成名辛酸史扮丑跳艳舞给王艳跑龙套

↑图: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海清成名辛酸史扮丑跳艳舞给王艳跑龙套

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海清早年比基尼照片曝光

↑图: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海清早年比基尼照片曝光

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海清成名辛酸史扮丑跳艳舞给王艳跑龙套

↑图: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海清成名辛酸史扮丑跳艳舞给王艳跑龙套

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海清成名辛酸史扮丑跳艳舞给王艳跑龙套

↑图: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海清成名辛酸史扮丑跳艳舞给王艳跑龙套

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林丹代言日品牌被禁赛

↑图:海清拒代言日产品 林丹代言日品牌被禁赛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企业推荐 | 推荐电商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