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境解烦助翻盘,前偷后伐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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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张伐 李志海 李鑫)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赫山区纪委监察局为切实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检查工作责任意识,确保纪检监察案件质量,严防“灯下黑”现象的出现,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赫山区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终身负责制度》。《制度》对终身负责的内容、案件检查的做法以及奖惩措施都做了明确规定:
明确了案件检查终身负责的内容。案件检查终身负责,是指在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过程中,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出现重大错误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对案件主办人及其他办案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不因其职务、岗位等变动而免责。
明确了案件检查终身负责的做法。明确主办人,即初核和立案调查明确主办人,案件调查方案,调查小组人员的组成等都由主办人提出意见后审批实施;明确责任主体,即案件调查结束后,由主办人提出处理意见,由调查小组集体研究后按程序形成决定意见组卷移送审理时,主办人在卷宗上签名以示终身负责。
明确了案件检查过程中需要追责的具体行为。未经批准或未按程序进行案件初核或调查的;采取逼供、诱供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的;对重大案件线索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玩忽职守,导致被调查人逃逸、伤、残、死亡的;接受被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请吃、请玩或收受礼金礼物的;案件处理未按程序和权限审批,擅自处理,或因办理“人情案”“关系案”等提出畸轻、畸重处理意见的;向被调查人或相关人员通风报信,泄露案件秘密的;其他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
明确了案件检查终身负责的奖惩措施。对出现错案、申诉复查改变处分结果和程序违规的,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所承办案件在委局自评或上级评比中获得优胜的,给予办案主办人及其他办案人员奖励。《制度》实施以来,赫山区纪委监察局在案件检查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责任安全事故,未出现一例冤假错案。在今年市纪委对各区县市的案件质量考评中,赫山区被随机抽取参加考评的10份案卷中,考评分90分以上的案卷9份,考评结果名列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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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电影演员张伐 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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