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吵架摔女儿( )
精彩内容:
榆林一男子与妻子吵架,竟将半岁的亲生女儿狠狠摔在地上并在其身上又踢了一脚,导致孩子头部多处受伤,颅骨骨折昏迷不醒。近日,经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审查,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该男子批准逮捕。
2014年,男子李某和妻子小丽(化名)结婚,婚后感情并不和睦,小丽也一直闹着要和公公分开过。今年4月,女儿出生了。10月27日,小丽再次提出分家的事,两口子又吵起来,后来在李某父亲劝解下,李某驾驶三轮车将妻子送回榆阳区芹河镇的小丽父母家。
“到小丽家后,小丽的父母和李某进行了沟通,并叮嘱二人回家好好过日子。”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办案民警说,但小丽不愿回家,李某连续两次质问小丽,“你真的不和我回去过日子?”遭到小丽拒绝后,情绪失控的李某将抱在怀中的半岁女儿重重摔在地上,并在其身上踢了一脚。就在李某还要对女儿施加暴力时,被小丽的家人阻止,李某随即驾车逃离。
看到女儿昏迷不醒,小丽赶忙打电话报警,并将女儿送往医院治疗。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接到报案后,将李某在家中抓获。经医生诊断,孩子头部多处受伤,颅骨骨折。万幸的是,经过治疗孩子已痊愈。
母亲将14岁女儿初夜以1万元卖给情夫
36岁的遂昌女子将14岁的女儿的初夜以1万元价格卖给了66岁的情夫
这个有悖人伦的故事发生在我省的遂昌县。
遂昌36岁的女子何某,用1万元的价格将14的女儿的初夜卖给了情夫——66岁的遂昌某村村委会副主任张某,而为了让女儿就范,何某竟然多次当着女儿的面和张某发生性关系。
9月22日,遂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母亲何某作为女儿的监护人资格。而在两个月前,遂昌县法院以以强奸罪判处何某获刑十年。
小母亲报警称女儿“遭欺负”
2014年9月的一天,遂昌女人何某带着14岁的女儿欢欢来到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女儿被流氓“欺负”了。
面对警方的询问,欢欢显得有些不安。她说,几日前自己被一个20岁左右的男子拉到小弄里,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关于细节,欢欢也是对答如流。
按照欢欢所提供的线索,警方调取监控展开侦查,然而并未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
警方找到欢欢再次询问,但这次,欢欢所陈述的许多细节和前一日对不上。
第三次询问时,欢欢面对民警,终于忍不住留下了委屈的泪水。随着欢欢在哭泣中的陈述,一件令人发指的残忍案件渐渐浮出水面。
图文无关
她一万元将女儿的初夜卖给了情夫
欢欢母亲何某现年36岁,21岁的时候嫁给杨某,并育有一子一女。因为性格不合,二人于2011年协议离婚,约定其子随父亲杨某生活,女儿欢欢则由母亲何某抚养。
何某随后改嫁,当时读小学的欢欢则随母亲从丽水回到遂昌农村,平时跟着外婆生活。
何某没有正式工作,平时收入来源只是打打零工,采采茶叶。何某有个长期的“姘头”张某,为遂昌某村村委会副主任,现年66岁。张某对何某颇为照顾,时常给予其金钱上的帮助。
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并无稳定收入的何某动了女儿的歪念头——何某和张某商定,可将女儿欢欢的“初夜”献给张某,张某则需向其母子提供一万元的金钱补助。
何某在侦查阶段的笔录中称,自己是想给女儿弄点学费,才动了将女儿先给张某念头。
之后,何某开始着手准备女儿和情夫的事,每次和张某在宾馆开房“幽会”时,都要带上欢欢,并当着她的面和张某发生关系。
2013年下半年,何某认为时机已成熟,便要求欢欢和张某发生关系。才13岁的欢欢哪里肯,但何某软硬兼施,并称如果不按自己的要求做便和欢欢断绝母女关系,不再照顾欢欢。
2013年下半年的一天,欢欢屈服在了母亲的淫威之下。在宾馆房间里,张某先和何某发生性关系后,再与欢欢发生性关系。事毕,何某得到张某所支付的一万元现金。
从那天开始到2014年7月13日期间,张某在何某的帮助下,以每次发生性关系支付金钱的方式,与欢欢发生十余次性关系。
“每次我都不愿意去,但是妈妈一定要我去,我不去的时候她就打我。”侦查阶段时,面对民警的提问,欢欢如是说。
2015年7月3日,遂昌县人民法院对张某、何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某、何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十年。
庭审结束后,欢欢 “啪”地一声跪在何某面前。何某也跪在欢欢面前,哭着要求女儿原谅自己。母女二人抱着嚎啕大哭。
二人不服,向丽水中院提起上诉。丽水中院于2015年8月5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撤销禽兽母亲的监护权
2014年9月,欢欢受了小流氓的欺负,但二人并未发生关系。何某知道后,带着欢欢报警,要求女儿自称被强奸,但是再三叮嘱欢欢不能说和张某发生关系的事。欢欢不能说实情,乱讲一通,最后被发现是报假案才不堪压力说出了自己的遭遇。
母亲被批捕以后,父亲将欢欢带至身边一起生活。原本聪明活泼的她变的不爱说话,也拒绝上学。2014年底,欢欢留书一封,离家出走。
留书上她说,爸爸,我想自己出去一个人静一静,现在每个人看我的眼光都不一样了。她还说,妈妈的事我很自责,你也不要担心我。
法官走访何某前夫时,欢欢已经找到。现在的她每天晚上到夜市摆地摊卖衣服。何某前夫说,他试图通过各种途径说服女儿去上学,但是欢欢就是不肯。检察机关曾试图介入进行心理干预,但被拒绝。
十三四岁本是豆蔻年华的年龄,可女孩欢欢这两年的遭遇,很可能将成为伴随她一生的噩梦。2015年9月,遂昌县民政局向遂昌法院申请撤销何某监护人资格。9月2日,遂昌法院立案受理。
民政局认为,被申请人何某作为监护人,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意见》,应当撤销何某监护人资格。
遂昌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在何某羁押处金华监狱开庭审理了此案。36岁的何某头发蓬松。脸色有点苍白,在回答法官提问时数度哽咽。
当得知民政局申请撤销其监护权时,她似乎有点着急,在这个犯下令人发指罪行的愚昧而可怜的农村女人的眼里,撤销监护权似乎是要和女儿断绝母女关系。
她说,前夫和女儿都说要来看她,但是她拒绝了。
她不知道前夫现在家庭住址,她给弟弟写过一封信,要求弟弟转交女儿。信里她让他们放心,她会好好改造。
“虽然一家人都原谅我了,但是我不会原谅自己。”何某说,“现在我只想好好劳教,争取早日和家人团聚。”
遂昌法院认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但本案被申请人却罔顾伦理道德,漠视法律,帮助他人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故判决撤销被申请人何某作为欢欢的监护人资格。
禽兽父亲强奸12岁女儿 称想玩玩控制不住
父爱如山,然而对年仅12岁的小蕾(化名)来说,却未能感受到父亲对自己的爱,遭遇的只有伤害。据博罗法院昨日通报,12岁女孩小蕾的父亲张某,因强奸女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庭审:长期以暴力手段奸淫女儿
据通报,现年47岁的被告人张某,是四川大竹县农民,初中文化,案发时在博罗石湾打工。因各种原因,张某自2012年6月与其妻子离婚,此后一直没有再婚,带着女儿小蕾(时年10岁)和儿子小民一起生活,租住在博罗县石湾镇某单位宿舍。
法院查明,2013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华趁其儿子小民上学之际,在租住的出租屋内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对其亲生女儿小蕾进行奸淫。2013年6月的一天,张某在上述出租屋采用暴力手段,再次强行与小蕾发生了性关系。令人发指的是,其后,张某在家采取胁迫手段,长期对女儿小蕾实施奸淫,每次奸淫后,还要殴打,威胁她不许外说,如果把事情说出去就要她的命,小蕾因害怕而屈辱忍受。
事情被邻居发现后,邻居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官:被告无人性
法庭上,法官问张某,怎么能做出强奸女儿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时,张某先是一阵沉默,继而回答:“自己的孩子,想玩玩,控制不住。”
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张某不仅多次强奸年幼的女儿,还经常因女儿不顺从而威胁恐吓,甚至是拳脚相加、任意打骂,“对于这些恶行,他不但没有丝毫的忏悔,而且表现麻木,人性在他的身上已经荡然无存。”法官说。
博罗县人民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情节恶劣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12年。
法官建议
加强外来工家庭性教育工作
博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张剑文法官表示,建议相关部门及学校、社区、企业、工厂等应多加强外来务工家庭的性教育工作,教育年幼孩子对他人侵害要有防范的心理;开展文化活动及法制教育活动,延伸法制教育的触角,普及基本的法律常识。
禽兽父亲性侵亲生女儿多年 系因报复前妻
昨晚9点多,杭州翠苑派出所官方微博发了一条信息,大意是一个禽兽父亲,竟然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放过,让孩子成了他的泄欲工具。
得知消息后,记者马上向翠苑派出所核实。
真相让人愤怒!
这个性侵自己亲生女儿的父亲姓李。李某,1966年生,48岁,河北人,一直在杭州打工。他和前妻有个儿子,今年已经26岁了。和前妻离婚之后,1998年李某再婚,次年李某再得一女。显然,李某是不懂夫妻相处之道的,他的第二段婚姻也很快破裂了。年幼的女儿,主要是跟着妈妈生活。
后来,第二任前妻在留下开始了新的生活,还算是可以。真不知道李某是怎么想的,反正他自述,自己由此开始心理失衡,想要报复。
这报复,居然就报复到了他的亲生女儿头上!
2008年,也是秋天,一天晚上,第二任前妻要上夜班,就把女儿交给李某暂管。那个时候,李某在凤起路某物业干保安。
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对亲生女儿伸出了罪恶的手……那时女儿才9岁,太小,实在不明白自己爸爸的所作所为。李某造孽,不止一次。
渐渐的,女儿大了,略略有点明白起来,就开始拒绝。李某就以不给零花钱等等理由相威胁,逼迫女儿继续下去!
今年国庆,女儿回了外公外婆家,而李某因为和前岳父母有矛盾,也赶去了。见面,又吵架。
在这样激烈的场景下,女儿气愤地说出了李某的兽行。
全家人都惊愕,愤怒!
10月5日,家人带着孩子向翠苑派出所报了案。民警赶到余杭,抓获了李某。目前,李某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禽兽父亲性侵女儿15年跪求婚 称“一定给你幸福”
真的没人性!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市一名18岁的少女,从3岁开始就遭兽父猥亵,9年前父母离婚后,兽父竟变本加厉带她至快餐店性侵;月前,兽父发现她交男友,竟拿钞票折成的纸戒指向女儿下跪求婚,说:“嫁给我吧,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女儿被变态行径逼到崩溃,泪眼哭喊:“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兽父竟大言不惭说:“断绝父女关系就可以结婚。”少女不堪折磨日前向警方报案,警昨将他依强制性交罪送办。
这名变态父亲(46岁)具有大专学历,担任过模具工厂员工、公交车司机,现无业。而遭父亲纠缠的女儿小美(化名,18岁)已是大一学生,她从3岁就被迫和父亲发生不正常关系,母亲发现后,在小美9岁时诉请离婚,带走小美改嫁他人。但兽父仍借故约她外出,强迫亲密行为。
小美向警方说,父亲有一个小房间有很多黄片,他趁妈妈不在时拉她进房性侵,父亲还将不明体液装在小杯子里要她喝掉,并说,父女是前世情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爱爸爸的表现。”事后,父亲总告诉她不能向母亲说,不然母亲会生病死掉,会破坏这个家。
小美说,父母离婚后,父亲常趁母亲不在时找她出去,并在快餐店厕所性侵她,直到她初中上健康教育课才知道父亲行为是性侵,但父亲仍经常约她出去。
小美说,月前她返家收拾行李,父亲知道他交男友,竟对她下跪说:“嫁给我吧!”她看到桌上有一封求婚信,还有一只用500元纸钞折的小戒指,父亲不断数落她的男友,“那个男的算什么,我是黄金单身汉,你挑一个穷小子在一起,怎么可能幸福啦!”
小美被父亲说的话吓傻,崩溃大喊:“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没想到父亲竟说:“如果我们排除父女关系呢?”小美当场无言,转身要走却被拉住后性侵。小美此后每晚都做噩梦,哭喊:“爸爸不要,不要再逼我。”经母亲追问才泣诉这15年来父亲所作所为,于是报警揭父兽行。
警讯时,兽父否认性侵,但承认向女儿求婚,讯后被移送。
律师李明谕痛斥该父亲“泯灭人性,应严惩!”律师张建鸣说,台湾法律无法断绝亲子关系,有血缘父女更不能结婚。
律师廖芳萱说,性侵未满14岁少女已触犯“刑法”加重强制性交罪,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又因兽父是连续犯,可加重二分之一刑度,重判10年以上刑期。精神科医师杨聪财认为,这名父亲在成年女性身上无法满足性欲,因女童无反抗能力,只好转嫁到年幼女童,这种行为应接受治疗。
禽兽父亲猥亵亲生女长达十年:第一次9岁 一两月一次
金坛男子赵某自2004年始,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多次实施猥亵。近日,赵某因涉嫌强奸、强制猥亵,被金坛检察院批捕。
现年59岁的金坛男子赵某,早年和妻子离婚,留下一女。2003年赵某到侄子的公司上班,并带着女儿小遇住进了员工宿舍里。2004年夏天的某个夜里,赵某爬到了小遇身上进行猥亵。年仅9岁的小遇不懂父亲在做什么,之后赵某便肆无忌惮,以平均一两个月一次的频率对小遇进行猥亵。
事情一直持续到小遇15岁,她上了初一才知道这种行为不对,开始反抗。但只要反抗,就会遭到父亲毒打。同时她也害怕对自己影响不好,“被别人知道了我没脸做人了”,于是一直没有报警。慢慢地小遇开始经常离家出走,但每次都被父亲找到,并带回家殴打。
今年10月,小遇从睡梦中醒来再次发现自己下身赤裸,父亲趴在自己身上用下体蹭擦,还抚摸自己胸部。小遇气急之下以言语辱骂,却被父亲扇了巴掌。次日,她偷跑出去,直到10月14日被父亲找到,谎称不再打她。没想到一回家,父亲又再次殴打,幸亏被小遇的朋友发现,报了警。
四川一淫父酒后看黄碟两次强奸14岁亲生女儿获刑
2011年1月19日,彭某喝酒后回家看黄色录像,心生淫欲,想到家只有一个刚满14周岁的女儿是女的,遂以送衣服为由,进入女儿的房间,要求与女儿同睡,后将女儿奸淫,事后威胁女儿不能说出去。2月3日(农历大年三十)凌晨,彭某强行将女儿的门推开,强行与女儿发生了性关系。经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1年7月5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2008年3月,澳大利亚南澳州一对父女日前走上电视公开了两人相恋并且生下两个小孩的过程。消息一经曝光,立刻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父女接受CBS60分钟节目采访
现年61岁的约翰·戴维斯与39岁的女儿珍妮在2008年4月5日接受了澳大利亚9台“60分钟”节目的采访。珍妮说:“我们是作为成年人自愿建立这种关系的,我们现在只想得到一点尊敬和理解。”
约翰是在珍妮还不满1岁时与她母亲分手的。30年后,约翰与珍妮又重聚了,当时他们都经历了失败的婚姻,同病相怜的命运令他们变得亲密起来。珍妮说,她对约翰的第一感觉首先是个男人,其次才是父亲。“我看着他,心里想着,他长得还不赖,就像你在夜总会看到一个男人经过吧台的感觉一样。”
约翰则承认,他一开始觉得与女儿发生关系是违背伦理道德和违法的,但是最后理智还是败给了感情。现在,约翰和珍妮的女儿西莱斯特已经9个月大,看上去还算健康。不过,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在出生后几天就因先天性疾病而夭折了。此外,他们还共同抚养珍妮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孩子。
一名42岁奥地利女子伊丽莎白遭父亲弗莱茨勒禁锢长达24年,她被困在家中地下室里,遭父亲不断虐待和强奸,惨成性奴,更诞下7名子女。直到2008年4月19日,伊丽莎白19岁的长女患上重病昏迷被送往医院,这起乱伦案才被揭发。警方收到线报后,26日晚采取行动把她营救出来,同时拘捕73岁的兽父。这对父女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却有了夫妻之实,而且有个7个孩子!父亲对女儿进行长达24年的性虐待,这样的父亲真是世间少有,禽兽不如!
印度母亲强奸儿子
近来,一则关于印度母亲强奸儿子矫治其同性恋的新闻在世界媒体上引起热议。最初是6月1日,英国《镜报》发布了这则新闻。在印度同性恋是违法的,最高会被处以10年的监禁。因此印度家庭都非常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弯的,家庭内部会对同性恋的成员进行“矫正强奸”(corrective rape)。
Vyjayanti Mogli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过去5年里类似的报道有15起。“我们相信真实情况比这个数字多得多,我们接到很多求助都不是因为他们被性侵,而是说要逃离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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