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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跳江自杀]沈阳小伙烧炭自杀_小伙跳江自杀 6渔民索要1.8万捞尸费算不算敲诈?

 55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2-8 13:44:58

小伙跳江自杀 父母给不起捞尸钱遗体泡江中


精彩内容:

小伙跳江自杀,图为小伙家人

【小伙跳江自杀 父母给不起捞尸钱遗体泡了3天】11月30日,四川男子邓某跳江自杀。3日,遗体被发现,父母去认尸,渔民索要1.8万捞尸费,经协商要价8千,邓家拿不出钱只好让遗体泡着。6日,经民警协调双方定价5400,遗体打捞上岸。打捞者说捞尸不吉利,收辛苦费理所当然。

小伙跳江自杀,家人却因没钱付捞尸费让其尸体泡江中7天。事发在11月30日,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村民邓钢明25岁的儿子邓树超跳入金沙江,自杀身亡。12月3日,邓树超的遗体于金沙江与雅砻江交汇处被渔民发现。

“他们(6个人)说,要给18000元的捞尸费。”邓钢明说,他家中经济非常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他们说捞尸体,给2、3万的都有,这算少的了。”

失去亲人的家庭痛苦万分,而有些人却利用这种机会发死人财,甚至不断抬高价钱,把这种本应是举手之劳的行为当成赚钱牟利的机会,这算不算是敲诈?

延伸:

专家:尽快规范“尸体打捞行业”标准十分重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社会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琼海“天价打捞尸体费”事件发表了她个人看法:“首先值得肯定的是,32岁小伙王振标主动跳河义务打捞尸体,可按照见义勇为加以褒奖。但从另外一个层面说,对于失去孩子的孩子家长,孩子溺水死亡是天大事情,但对于打捞人员却是额外劳动,按照海南本地风俗甚至沾染‘晦气’的劳动,因此他们提出收费要求并没有什么特别不合理。最主要的,我们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尽快规范‘尸体打捞’行业标准,包括明确收费标准。因为海南水域辽阔,每年发生的溺水死亡事件很多。如果有一个‘尸体打捞’方面的明确的行业标准,就不会发生打捞尸体人员漫天要高价的事情。”(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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