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男恋上女尸 同床一周离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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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佳县一男子伙同他人盗墓,被民警抓获后,该盗墓男赞随葬茅台太好喝,自己从来没喝过,真是额的神啊。
11月15日,佳县公安局接到大佛寺乡村民王某报案称,其伯父刚埋18天的新坟被人盗窃,墓葬里的陪葬品中华烟、茅台酒、金银首饰等被盗,总价值约5万元。在陕北,人死了都习惯“土葬”,即便生活在外的本地人也有“魂归故里、落叶归根”的习俗,如果墓葬被人挖了,可以说是一件不幸的大事,将预示着烦恼或者不幸的事将要大祸临头。
图文无关。
接到报案后,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坑镇派出所联合组成专案组,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和现场勘查,发现同村村民高某有重大嫌疑,并且案发后不知去向。民警围绕高某展开调查,经过31天的缜密侦查,12月17日,经过15个小时的蹲守,民警在神木县锦界镇一出租房内将高某抓获,并收缴了部分赃物。
经查,高某(男,42岁,佳县大佛寺乡人)整日游手好闲、好吃赖做,与妻子离婚10多年后,独自打工生活,没有固定工作,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在锦界打工时,老家一朋友告诉我,说村里有一老人去世,而且生活在外地,家里面挺有钱的,子女将很多值钱的东西陪葬。”高某说,他听说之后,就动起了歪心,“策划”出一条“生财之道”。
图:佳县盗墓男赞随葬茅台美味,对于该神供词,小编对此竟无言以对!
11月11日晚,高某伙同乔某(在逃)携带事先购买好的铁锹、洋镐把等工具将王某伯父的坟墓刨开,乔某负责把风,高某进入墓穴,将棺材里的陪葬品茅台酒、中华烟、金银首饰等盗走,然后潜逃回神木县锦界镇打工处。
在民警询问时,高某却不思悔过,反而开始炫耀起他的成果。“墓葬里挖出的茅台酒、中华烟,就是好,我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有喝过茅台酒,也没抽过中华烟,真的太过瘾了!”高某说。
目前,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另一名嫌疑人乔某正在追逃中。
盗墓男赞随葬茅台美味这等话也能说出口,足见该盗墓男多不要脸。老话说入土为安、死者为大。而盗墓者们的种种行为却令他们得不到安息,着实可恶。对于各式各样的盗墓者们,倒是有不少的反制措施,我们一起看一下那些奇特的反盗墓手段。
最具欺骗性的反盗手段:碑背刻文“哭穷”
墓,民间又叫坟,但墓与坟之间在早期是有严格区别的。先秦时,不封不树、不留地面标记的才叫“墓”,意即“没”,埋到地下就没有了,这是古人下葬的本意。后来,当古人把“墓”理解为谐音“慕”、认为是“孝子所思慕之处”时,墓上便堆起封土,出现了“坟头”。俗话所说的“有坟头好哭”,就是这种葬俗的反映。
坟头的出现,可以说是古代中国丧葬观念的风水岭,随之厚葬之风渐起。所谓厚葬,就是事死如侍生,给死者随葬一些好吃好用好玩的东西,民间称之为“宝物”。墓中葬宝,主要出于窃宝目的千年盗墓恶俗,也因此形成。
既然盗墓是因厚葬而起,“哭穷”自然是防止盗墓的最好办法,而且最有欺骗性。汉魏时,有人在碑石上刻下了这类文字。据《荆州记》记载,魏征南将军张詹死后,葬在冠军县东(今河南邓州市境内),其墓碑的背面刻了一段文字,其中有几句是这样的“白楸之棺,易朽之裳,铜铁不入,瓦器不藏。嗟矣后人,幸勿我伤!”
古代有条件的人家多用耐腐的楠木做棺材,白楸的木质很差,不耐腐,“白楸之棺”就是低档的棺材。张詹墓碑铭文的意思很明显:我是薄葬,棺材是做白楸木打的,穿的也不是金缕玉衣,不要说金银财宝,连铜器、铁器,甚至瓦器也没有随葬。所以啊,希望后世盗墓兄弟别惦记着,让我不得安宁!
如此哭穷,不少盗墓贼信以为真,长期没有盗墓贼光顾张詹的墓,真让忽悠了。即便在晋末“八王之乱”期间、民间盗墓之风特别严重之际,张詹的墓也未遭挖掘,一直到南朝元嘉六年(公元429年)才被盗了。返回大众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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