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新闻主页 >> 图片大全 >> 正文

图片大全

[京剧四大名旦]京剧四大名旦图片_炉火纯青,青衣正宗——京剧四大名旦

 108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2-28 10:55:16

京剧四大名旦荀慧生京剧音配像《三堂会审》


精彩内容:

上一篇介绍了京剧四大名旦其二:梅兰芳和尚小云炉火纯青,青衣正宗——京剧四大名旦(一)

上世纪20年代以后,四大名旦争相编演新戏,于是出现了传诵一时的“四红”、“四口剑”、“四反串”剧目。

“四红”是四大名旦各自创作一出以“红”字为首的剧目。梅兰芳创演了《红线盗盒》,尚小云创演了《红绡》,程砚秋创演了《红拂传》,荀慧生创演了《红娘》。“四剑”是四大名旦各自创作一出以“剑”字为尾的剧目。梅兰芳演《一口剑》,尚小云演《峨嵋剑》,程砚秋演《青霜剑》,荀慧生演《鸳鸯剑》。为丰富表演艺术,四大名旦还安排了一出带有旦角“反串”小生情节的戏。梅兰芳有《木兰从军》,尚小云有《珍珠扇》,程砚秋有《聂隐娘》,荀慧生有《荀灌娘》。

程砚秋(1904-1958)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四大名旦之一,程派艺术的创始人。幼年家道中落,六岁投荣蝶仙门下,从荣蝶仙、荣春亮学武生,因扮相秀丽,不久改习花旦,因嗓音极佳,又学青衣。11岁登台,初演于丹桂茶园(原东安市场内),与芙蓉草、刘鸿升、孙菊仙等合作演出《桑园寄子》、《辕门斩子》、《朱砂痣》等戏。

1922年,程砚秋首度赴上海演出即引起轰动,10月30日《申报》17版刊登了《观艳杂谈(附图片)》一文: 程玉霜以簪缨世泽献技舞台,秀外慧中其禀赋已不同于凡俗,况经畹华为之指点,颦笑举止各如分际做工重在神色,神色之流露者眉痕。玉霜眉如远山,极幽妩之长,颦时偶浅展,轻施无不奇艳。

从1925-1938年,程砚秋步入他风华正茂的黄金时期和“程派”艺术的成熟期,此时程砚秋已经集创作、演出、导演三者于一身,成为较具实力的艺术家这一时期后他着力于悲剧的表演,继《青霜剑》、《窦娥冤》之后又有《碧玉簪》、《梅妃》等一系列悲剧作品的上演,成功的塑造了一批悲剧人物形象,他从此也以擅演悲剧著称。当然,程砚秋也不全演悲剧,《锁麟囊》就是他另一类型的代表作。

程砚秋在艺术创作上,勇于革新创造,根据自己独有的嗓音特点,创造出了一种幽咽婉转、若断若续的唱腔风格,形成独有的特点。他创作的角色,典雅娴静,恰如霜天白菊,有一种清峻之美,后成为“四大名旦”之一。

荀慧生(1900-1968)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四大名旦之一。一生演出了三百多出戏,其中代表作为《红娘》、《红楼二尤》、《杜十娘》、《荀灌娘》、《钗头凤》、《十三妹》、《玉堂春》、《金玉奴》、《得意缘》、《卓文君》等,与杨小楼、尚小云、谭小培一起称为“三小一白”。

荀慧生善于塑造天真、活泼、势情的少女形象,具有柔媚娇婉的风格,在旦行中有很大的影响,世称“荀派”。将河北梆子的唱腔、唱法、表演的精华溶入京剧的演唱之中,是他的艺术特色之一。

他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在剧本、唱腔、表演、念白、到服饰等方面都进行了创新的实践与探索。他的唱腔委婉动听,俏丽多姿,声情并茂,感人至深。他敢于标新立异,创造新腔;广采博收,吸取其他剧种唱腔的长处,设计新腔。如《红娘》中那段“反四平调”脍炙人口。他善于使用上滑下滑的装饰音,听来俏丽、轻盈、谐趣,具有特殊的韵味。荀慧生编制新腔坚持三条原则:一是让人喜悦;二是让人听懂;三是让人动情。

梅兰芳、荀慧生、程砚秋、尚小云四位杰出的旦角表演艺术家。他们是20世纪20年代起在京剧舞台上异军突起的四位艺术明星,他们以各自的风格特色,各自的代表剧目,形成了四大流派,改变了老生唱主角的一统天下,形成了旦角挑班唱戏的新局面,创造了京剧舞台争奇斗艳、绚丽多姿的鼎盛年华。

-------------------------------

细数九州事;品玉知人生

关注微信号:chunyun116(长按可复制)

参佛,品玉,知晓人家


相关图片:

被称为中国四大名旦(或称京剧四大名旦)

↑图:被称为中国四大名旦(或称京剧四大名旦)

昔日京剧四大名旦 - 〓怀念那个年代〓 - 矿石收

↑图:昔日京剧四大名旦 - 〓怀念那个年代〓 - 矿石收

京剧四大名旦_CNTV网友0g8i5c2的博客

↑图:京剧四大名旦_CNTV网友0g8i5c2的博客

京剧四小乾旦长安戏院上演梨园饕餮盛宴

↑图:京剧四小乾旦长安戏院上演梨园饕餮盛宴

与四大名旦齐名并合称为五大名伶的前辈京

↑图:与四大名旦齐名并合称为五大名伶的前辈京

京剧 四大名旦 LP 黑胶唱片(梅兰芳 尚小云 荀慧

↑图:京剧 四大名旦 LP 黑胶唱片(梅兰芳 尚小云 荀慧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企业推荐 | 推荐电商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